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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评论:大事当前谁该为此引咎辞职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6日16:01 新民晚报
潇湘晨报:如果说,黑心老板剥削敲诈童工,缘于资本积累的罪恶属性,但这种违法恶行,却能在三晋大地长期存在,甚至有的孩子与世隔绝七年之久,就十分令人费解。 国家《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不知在这么大的责任事件面前,有没有领导站出来引咎辞职、以示谢罪,诚恳接受上级的调查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善的引咎辞职制度。 根除黑窑务必先治麻木渎职 新京报:多年来,“现代包身工”现象在各地一直不断出现,屡屡挑战公众容忍的底线,引发政府部门的查处风暴,但为何至今难以禁绝?难道只是源于暴利驱使和人心沦丧? 如此多的黑砖窑无证经营,大规模拐骗外地人做工,养狼狗、雇打手,营造监狱式工厂,这不可能偷偷摸摸进行,当地政府部门不可能一点不知情。以往的经验表明,黑恶势力之所以能横行一方,就是因为其背后有保护伞。黑砖窑的背后,更透露着勾结与合谋。 黑恶势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权力对黑恶势力无动于衷,甚至与其狼狈为奸。所以,和治矿先治官一样,根除黑砖窑和“现代包身工”的核心,仍然是“治官”,向某些地方官员的惰性、麻木、渎职开刀,向盘根错节的权钱交易网开刀。如此方能使公权力回复公正,建设关怀弱势、保护善良、尊重生命的社会。 当清查黑砖窑的风暴即将掀起之时,建议同时启动问责风暴,唯其如此,才能还“包身工”及其家人以慰藉,还人间以公道。 童奴事件能否推动法治车轮 北京青年报:发生在山西黑砖窑里的一切,只能用惨绝人寰来形容。他们的“悲惨世界”在“世界无童工日”(6月12日)左右被媒体披露,也许纯粹是一个巧合,却“巧合”得让人如此心痛。 毋庸讳言,山西黑砖窑案注定会和孙志刚案一样成为中国法治史的奇耻大辱。后者稍许让人欣慰的是,它直接促成了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血的代价总算换来了法治车轮的进步;那么山西黑砖窑案呢?残忍至极的这一血泪事件,能给中国法治进步带来什么?它能推动笨重的法治车轮哪怕非常微小的一点前进吗? 所有的农民工故事都可以证明一点,那就是《劳动法》对弱者的保护无比脆弱。当《劳动法》所保护的对象被人当奴隶一样买卖,而且早已不是“个案”而成为一种“现象”时,我们就应该考虑《劳动法》的保护力度是否太弱,对执行《劳动法》的部门责任是否规定得太少太轻?当一部法律在现实中的落实被大打折扣,甚至形同废纸,那么这部法律本身就必然值得反思。 善后不当意味仍在纵容黑窑 江南都市报:当黑砖窑事件被曝光、全国媒体高度关注案情之时,如何善后其实也是对当地政府的一次大考,考的是政府的行政力、公信力,考的是政府处理危机、挽回形象、留住民心的能力。而就目前情况来看,当地官员在事件曝光后的不当善后,更让人义愤填膺:人证被遣散了,物证被烧了,主犯逃了,赔偿找不到人。如此善后可以给零分。 当地官员如此匆忙善后,并不是在给民工善后,而是在为自己善后,急忙息事宁人,想撇清责任。如此善后的背后,让人怀疑地方官员还在纵容保护黑窑主,还想蒙混过关。 如今,黑砖窑事件如何善后也在拷问着当地官员的灵魂,考验着当地政府的决心和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如今的“县衙”里会有“好人”,会给遭受迫害的农民工一个交待,会让黑心老板受到应有的惩处。 山西黑砖场虐待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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