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来长 不怕不怕啦(图文)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4日02:21 城市晚报

  在长春市一家公司组织的演出中,华纳小天后、新加坡籍艺人郭美美涉嫌非法涉外演出被调查

  

郭美美来长不怕不怕啦(图文)

  郭美美(左一)在台上演出李煦 摄

  

郭美美来长不怕不怕啦(图文)

  拒绝记者采访李煦 摄

  ■记者 隋胜伟/报道

  本报讯“能不能看到那个明星长啥样啊……”3日15时许,一辆被执法人员“扣住”的商务车吸引了不少围观群众的注意,不少围观群众隔着车玻璃向里面观望,想近距离接触大明星。这辆车中的关键人物就是华纳小天后、我省某公司形象代言人——郭美美。在昨日长春市重庆路上某公司组织的演出中,新加坡籍的艺人郭美美在参与活动时曾经清唱了三首歌曲的曲段,参与活动长达1个小时左右。执法人员初步了解,外籍艺人郭美美在长进行演出,并没有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经过了漫长的3个多小时的协商后,19时34分,郭美美最终随同执法人员到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接受调查。

  台上清唱3首歌曲曲段

  “看见蟑螂,我不怕不怕啦,我神经比较大,不怕不怕不怕啦……”昨日14时,在重庆路上,一场由某公司主办的表演活动热烈地进行着。当天下午,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接到举报,新加坡籍歌手郭美美将要在长春进行商业演出。接到举报后,记者随同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发现在郭美美演出之前,就有一名自称来自古巴的外国歌手在舞台上连唱了两首歌曲。15时许,身为某公司形象代言人的郭美美登场,并参与活动。活动中,郭美美多次在活动中清唱了自己的歌曲,主要是她自己专辑中《不怕不怕》等三首歌曲曲段,同时还几次提及了某公司的产品。

  车内搭起临时“帐篷”

  演出结束后,执法人员要求郭美美回到总队接受调查作笔录,可是在保安和公司助手护送下已经上车的郭美美及助手,从16时45分开始,无论执法人员怎么协商,她们也不肯下车。围绕着郭美美乘坐的这辆商务车,车内的郭美美及她所在的华纳公司的4名助手与执法人员之间拉开了一场“拉锯战”。

  从16时45分开始的近3个小时的时间里,尽管执法人员多次劝告,可是车内的人始终无动于衷。透过车窗可以看到车内的情况,发现情况有变,车内的工作人员马上为郭美美搭起了一个临时“帐篷”,用一块布将郭美美密密实实地围了起来。其中一名靠前的工作人员用身体挡住了司机与副驾驶之间的空隙,另一名坐在后排的工作人员始终举着这块布。靠车门的一位为了更加隐蔽,索性拿出了一个公文包挡住了靠门的车窗。仅一层玻璃之隔,更加吸引了围观者的兴趣,隔着玻璃向里窥视的人大有人在。

  “拉锯战”持续近仨小时

  这个商业性演出的主办方是省内某公司,而郭美美是这个事件中的相关证人,所以必须随同执法人员作笔录。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的工作人员多次隔着窗户劝告郭美美及其同事,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但是,始终没有得到对方的认同。在长达近3个小时的时间里,执法人员曾经通过电话与车内人士进行了沟通,但是还是迟迟没有解决。对方始终拒绝同执法人员回去协助调查。

  直到19时28分,经过漫长的协商后,郭美美的商务车随同执法人员来到了吉林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的办公地点。当事公司也一同到总队接受调查取证。

  截止到昨日22时30分,整个案件的调查取证才结束。经过初步认证,郭美美代言的公司委托北京的一家广告公司协商这次演出,但是这家广告公司并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境外演出的相关手续。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涉外演出需要文化部的审批手续,如果没有手续就视为非法演出。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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