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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办学校惠农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11:26 观察与思考
福建省有关部门日前发文要求,农民工输入地的政府财政部门要根据包含农民工子女在内的实际在校生数,按照当地财政预算内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向公办学校拨付办学经费,对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还要给予补助;教育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学校编制,配齐配足教师,确保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举接纳农民工子女入学,并附之以一系列的优惠办法,确保公办学校大门对农民工子女彻底敞开。农民工子女在那里不仅没有受到刁难和歧视,还得到了比城里孩子更多的优待。应该说,这一办学理念和办学方法,完全符合国家的教育法和推行的国民同等享受9年制义务教育方针,而且与国家大力实施的一系列惠农政策遥相呼应,是为振兴国民教育做了一件莫大的好事,的确值得大力弘扬和提倡。 安徽巢湖 刘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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