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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单位自建房惹争议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8:15 央视《大家看法》
央视《大家看法》播出节目“广州单位自建房惹争议”,以下是节目内容: 101°热度故事:广州单位自建房惹争议(上) 主持人劳春燕:101度热度故事,361度全民互动,欢迎大家来到《大家看法》周末演播室,住房难,一直是这几年来困扰城市百姓的一个热点问题,那么在今年的全国两回上,它同样也成了两会的代表委员所关心的热点问题,而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的一番话更加是引起了大家的注目,张市长表示,广州现在有一个新政策,只要单位有土地,而且符合城市的建设规划,就可以自己盖房分给本单位的职工,很多人就开始感到疑惑了,那么这意味着福利分房制度又要卷土重来了吗?在开始我们今天的讨论之前,我们还是先来看一下记者的报道。 今年的3月15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等广东媒体纷纷刊登出了一则新闻,广东省房协和广州市房协对于广州七家国企获得单位自建房的资格给予了严厉的抨击,指出这是用国有土地补贴少数人的利益,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会为社会带来不公平。 魏清泉(广东省房协副会长):“你不能说这个职工,因为没有享受以前的福利分房,就给他一套什么单位自建房,就是变成了又搞实物分配了,实物分配我们国家已经很明确了,2000年之后不准搞了”。 广东省房协措辞强硬的表态,一下子将批准这项政策的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据记者了解,这一切都要从今年1月的广州市“两会”上说起。在会议的分组讨论上,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向外界透露了一个特别的消息,广州市将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建住房解决困难户的住房问题。但是想要建房却也并不容易,因为广州市为此设置了三条严格的门槛。首先,建房的主体必须为部队、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和本市的国有企业;其次这些单位必须拥有自有土地,不能为此而专门买地;第三,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供应对象只能面向本单位的困难员工。 张广宁市长的讲话经过媒体的报道后,立即引起了诸多讨论,有媒体说,广州的做法,意味着被叫停6年的福利分房将重新启动,而事实上,在去年公布的广州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中,就已经有了关于单位自建房的内容,而这种模式的试点工程早在2004年就已经开始动工了。 金鹤苑小区是广钢集团的单位宿舍,它也正是广州单位自建房的试点工程。金鹤苑小区共有750户,房屋全部为低于90平方米的小户型,每平方米均价2050,比起周遭的商品楼,它的价格低了差不多一倍。据业主们反映,整个小区属于解困房,但也有少数以前未享受过单位福利房,但经济状况较好的职工买了这里的房子。 随着报道的深入,关于该不该放开单位自建房的话题,在社会上的争论也愈发激烈。面对这些争论,张广宁市长在3月16日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再次重申了政府将对单位自建房严格限制,决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借机炒房等现象的发生,并且表示“为百姓办事,不怕抨击”。 但是社会上关于此事的争论仍然没有停息,根据广东省省情调研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50%的人认为“不太合理,只有少数单位有条件建”,而11.1%的人甚至认为这样的做法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可能。 市民1:“如果单位上有这样的福利,可以有优惠卖给职工,我觉得挺好的。” 市民2:“毕竟有地的企业少,对其他企业员工不公平。” 那么,单位自建房在广州重新启动,这究竟是一种面对现实的必然选择还是历史的倒退?这种模式究竟能否成为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难问题的一帖良药?还是再次走入了把社会资源当作员工福利的“灰色地带”,为权力寻租提供新的机会呢? 361°互动话题:自建房是否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导致更大的社会不公? 主持人劳春燕:广州市允许那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己盖楼,然后分给本单位的职工,这个消息放在今天,房价居高不下的背景之下,一下子就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我们还是先来认识一下今天来参与讨论的嘉宾们。 王志安 资深媒体人 罗益峰 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倪鹏飞 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经济研究室副研究员 舒可心 公共问题专家 董 藩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秋 风 著名学者 时事评论员 主持人劳春燕:欢迎各位的到来,我们先请正方嘉宾发一下言,王志安。 王志安:单位自建房,我个人认为是一种现实的选择,这个现实就是指近几年来,持续走高的房价,那么最新的统计表明,就是北京市现在的平均房价已经超过了七千块钱每平方米,那么北京市人均每个月可支配的收入是多少呢,只有两千块钱出头,就是不管白猫还是黑猫,只要能解决普通百姓住房,其实就是一个好的政策。 主持人劳春燕:反方嘉宾? 舒可心:我们注意到,正方提了两个概念,一个是解决普通百姓住房,那么我们看到电视小片当中,他们获得房子的人,他们是普通百姓吗?他们不是,他们是国企,大型企业的拿着工资的,有着劳保的职工,但真正的百姓在哪呢,广州市有很多,另外一个我们看到,由于土地本身是全民所有的,它的价值应该归全民所享用,属于全民的土地,属于全广州市全体市民的土地,属于全广东省公民的土地,属于全国人民的土地,就分给这个企业,让这个企业的一部分员工,我们说句难听的话,叫分赃了,这实际上是对全国人民的不公平,广州市人民的不公平,当然这是倒退。 主持人劳春燕:就是国有企业的土地,就是国有企业对它自己的土地有没有足够的支配权? 舒可心:没有,不应该有。 热点争论一:国有企业是否可以拿自己的土地给员工建房? 主持人劳春燕:来我们正方嘉宾。 罗益峰:就是我认为刚才这个舒先生提的,比如国有企业,它有没有支配自己的那个地,这个显然是有的,因为他是法人单位,当然他可以支配他自己原来分得的这部分土地,就像以前的福利分房,它就是支配它本身自己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有一个条件,它必须通过职代会的同意。 主持人劳春燕:到底是不是这么回事?董先生? 董藩:这个反对,企业没有这个权利支配这块土地,虽然它有土地,但是属于工业用地,你把它变成民用用地,用来盖住宅,应该说这本身就是违反了城市规划。 罗益峰:企业是有很严格的土地的,土地的规则的,厂区只能是工厂,生活区它只能是生活区,它不会说生活区就建在工厂的土地上,这是荒唐的,这是不允许的,因为是危险的。 舒可心:我觉得不能拿这个说老百姓需要房子,就可以把国家土地让少部分人得,你把国家土地拍卖了,然后让广州市所有的最穷的人来享受这个拍卖土地的所得,不是更好吗? 主持人劳春燕:我们反方嘉宾这个话说的好像挺有道理,王先生。 王志安:我觉得作为一个企业来讲,它应该是有权自己支配自己的土地,那么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从这个市场原则它是一个企业,它作为一个企业,之所以能够在市场上存在,就是能够支配自己的资源,它自己的生产资料。 舒可心:但是不能允许,但是不能允许,这个叫国有资产流失,它支配了这个土地,就变成了私人的房产的宅基地了,这样就等于国有资产流失了。 王志安:您别着急,您听我说,国家应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来行使对国有企业的控制,不是说凡是属于在所有权上是国家的资源,都不允许企业去支配,而是应该通过现在,现在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变成上市公司了,已经变成股份化了,那么国家就应该通过它在拥有这个企业董事会里头这一个股份来行使对企业的控制。 舒可心:如果您是一个企业的持股者,这个国有企业,把土地无偿地给自己员工盖了房子,实际上就是你作为这个企业的股民的财产的损失,因为这个土地并没有变成现金。 王志安:这要看怎么看,这个问题要怎么看,对于现在很多市场化的企业来讲,这些员工到市场上去买房子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大多数那些困难的国有企业来讲,他们那一代的职工,他们在他们计划经济时代的时候,本身拿的就是低工资,但是市场本身市场化了,我们现在又要求他们到市场上,按照市场价格买房子,那您觉得这个本身公平吗? 主持人劳春燕:到底国有企业对自己的土地有没有支配权,有多少支配权呢,我们双方是暂时还没有达成共识,不过待会儿我们也会有一个建设部的专家上场,我们到时候再请他一块来参与讨论好不好,我也请反方嘉宾不要忽略掉刚才正方嘉宾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在目前房价居高不下的现状之下,让单位去自建房是不是一贴良药? 热点争论二::允许企业自建房是不是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问题的好办法? 王志安:比如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父亲,我父亲工作了一辈子,他每个月的工资只有几百块钱,但是现在你如果让他到北京,让或者说在他所在的城市去买一套商品房是不可想象的,但是他如果要想改变自己的住房条件怎么办呢? 董藩:没有要求他必然到市场当中去购买这个商品房,因为他可以通过当地,通过当地,这个住房保障这种体系,然后把他们这种计划纳入到什么呢,或者购买这种,团体购买,纳入到经济适用房这个购买这个行列当中。 王志安:这个矛盾有多大您知道吗?现在哪一个城市的经济适用房能够全部满足这个城市的需要呢? 董藩:房价高,我们承认房价是高,但是房价高,不能成为我们走回头路,对抗中央宏观调控精神,对抗中央房改这个精神的这么一个借口。98年国务院的23号文件明确规定,我们必须终止福利分房,然后搞货币化分配,去年,也就是2006年的6月份,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专门发了文,严令禁止任何单位再自建房,那么建设部的文件刚刚颁布,然后广东省就重新出现这种情况。 王志安:这里头我觉得需要澄清一个概念,就是福利分房跟现在的单位自建房,实际上是两回事, 热点争论三:现在的单位自建房跟福利分房有那些差别? 王志安:福利分房那个时候大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这个职工掏任何钱的,或者掏极少的钱,但是现在的所谓单位自建房,我们看到的刚才短片里头那个内容,就是它实际上这部分房子还是卖给自己企业员工的,那么这个成本,这个住房本身的成本,还是由这个购买者所承担的,只不过这个土地是由单位所有。 舒可心:对,土地的价值你知道占房价的多少吗?刚才说这个房子比市场上便宜一倍,当然不能说这一倍都是土地的价格,但是有相当百分比是土地的价值,由全广州市的市民无偿的送给了这几百户,得到房子的人。 王志安:这个问题您是这么理解,但是我是这么理解,我理解就是说实际上是国有企业多少年来,他本身给这些企业的历史欠债,用这种方式进行某种补偿。 舒可心:如果有必要需要补偿,对旧的公共政策的制定导致公民的损失需要补偿,那也是人大才能决定,也不是一个市长,他自己就可以拿来公共资源,决定给哪一部分人补偿。 主持人劳春燕:来来,那么国有企业如果自己盖房分给自己的职工,是否会造成更大范围的社会不公呢?我们让倪先生发一下言好吗? 热点争论四:允许单位自建房是否会导致更大的社会不公? 倪鹏飞:我倾向支持这个单位建房有三个考虑,第一个呢,完全市场化,它不仅是不可能的,而且容易造成开发商的垄断,那么为了打破垄断,政府在这方面可以做一些作用,企业也可以起一些作用;第二个呢,住房社会保障体系,或者说住房供应体系应该是多渠道的,那么单位自建可能是其中一个;第三个是历史上的考虑,历史上有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它过去仍有一些土地,并且这些土地它都没有进行有偿使用,因此呢,它在解决自己职工住房的时候,可以做一些考虑。 董藩:刚才他提到的理由我都是反对的,首先他说这个完全市场化是不可能的,;那么市场是有它失灵的地方,失灵的地方要政府介入,政府介入不是某一个机关,也不是某一个国有企业它介入,这是第一,第二,供应体系它可以多渠道,但是它必须,前提必须是不侵害公共利益。 主持人劳春燕:但是我们也要考虑到现实的需求,因为公平不公平还是一个比较虚的概念,但是刚刚正方王志安,他已经给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实实在在的,有血有肉的例子,那就是他的父亲,如果不是单位自建房分他给一套房的话,他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一套房,那你们认为对于这样的老人来说,怎么样才是公平的? 董藩:有一个原则,如果这个地方治安有问题,没有派出所在这里,你也不能靠自己的力量以暴治暴,因为我们有规定。 王志安:我说了,就是说正是因为应该的没有应该,这个单位自建房才是现实的选择,您说了这个地方没有派出所,我们不能以暴治暴,但是我们可以雇保安,所以不要认为没有了派出所之后,我们就只能束手就擒。 舒可心:但是不能拿全民的利益作为代价,这是我们想说的,土地是全民的,不能拿全民的利益做代价。 王志安:舒先生你老师强调土地是全民的。 舒可心:还有税收也是全民的。 董藩:你可以雇保安,但是不能拿枪。 王志安:我想说的是,我们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讲,可以把企业给员工分房子,看做是员工收入的一部分,可以吧?可以这么理解吧? 主持人劳春燕:可以吗?可以作为收入的一部分吗? 舒可心:可以。 王志安:那么我再问一句,那么一个国有企业给自己的员工发工资,需要人大来表决吗? 舒可心:不需要。 王志安:不需要吧。 舒可心:因为那个工资是税后所得,或者说是企业自己所得,但是土地不是。 王志安:但是我可以把它变成是。 董藩:那就是违法的。 秋风:我们就是说面对一个问题的时候,你不是说我随便想一个办法,我先把它解决了,我今天把这个问题解决我就蒙头大睡,第二天天塌下来我就不管了。 主持人劳春燕:您是说效果重要,但是手段也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秋风:手段是比效果恐怕还要更重要,如果你的手段不正当的话,其实这个效果无关紧要。 主持人劳春燕:确实,我们正方嘉宾觉得在现实这种买房难的背景之下,让单位自建房可能是一种出路,其实单位自建房就很容易联想到当年的福利分房,我们这一次本来也想请几位当年的福利分房的房管科长,工会主席来参加我们的节目,让他们讲讲当年,但是很遗憾,他们都不愿意回忆当年。不过我们今天还是请来了一位我的同事,他是《见证》栏目的编导,他曾经拍了一部叫房子的纪录片,真实的记录了当年福利分房中的种种悲欢离合,我们现在就有请李文举,李先生上场。你好,欢迎来到我们节目。 广州市允许单位自建房,这是否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用这样的办法解决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是否有失公平?对于这些问题,场上嘉宾争执不下,接下来我们将邀请纪录片《房子》的主编李文举先生上场,他曾经直接见证了福利分房时代的恩恩怨怨,他在上场后会给我们讲述那些不为人知的生动事例?而这些事例对于场上正反双方的辩论将会产生那些影响?《广州单位自建房惹争议》 大家看法周末节目,欢迎您明天继续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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