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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惯例谋“惯利”的欺客之路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9:08 观察与思考
-安徽巢湖 杨杰 人们不得不对这些行业的做法提出质疑:符合他们谋取“惯利”的,就是“惯例”,就必须对接。 在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学工作的阙老师向记者反映,“五一”前出国旅游时她向旅行社交了10万元的押金,旅行社在 退还押金时竟然不将利息计算在内,就只退还了10万元,阙老师认为旅行社私吞了她的利息收入。(5月5日《广州日报》 ) 我们应该向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学工作的阙老师表示支持,并对她敢为人先、勇于维权的精神表示致意。对旅行社退还 押金不付利息的做法,心存质疑的恐怕绝不止阙老师一人,但我们看到站出来维权的只有阙老师一人。阙老师让我们看到了又 一宗以“惯例”谋取“惯利”的逍遥式违法。 阙老师算了一笔账,单广州市每年出国旅游的人数都在100万人次以上,即使每人3万元押金,押金总额就高达3 00亿元。按照现在的银行利息来计算,广州所有旅行社在1年的时间里就“侵吞”游客的押金利息高达1800万元! 广州所有旅行社不但不认为自己违法,不认为自己侵害了旅游者的利益,而且还振振有词地声称这是“惯例”,各大 旅行社均通用这种所谓“惯例”。这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各大旅行社通用的“惯例”,其实就是一种行业联盟,是联手坑害 消费者,是一种欺行霸市的行为。 有旅行社对此“惯例”作出解释,认为“旅行社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游客通过参团的方式非 法移民或者滞留不归”,“如果游客在国外私自离团,押金也可以作为对我们权益的一种保护”。果真是这样的话,只要旅行 社放弃“惯利”的私念,让旅游者给旅行社一个定活两便的存折作抵压不就行了吗?如此简便的方式,不是旅行社想不到,而 是由此会失去了“惯利”。 以“惯例”谋取“惯利”已经成为许多行业的通病。众说周知,电信、银行、航运等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的行业,许多 不合理的收费引起了消费者的不满,却动不动拿所谓国际惯例说事。这些行业的做法,不但不能说服消费者,却引起消费者新 的不满。人们不得不对这些行业的做法提出质疑:符合他们谋取“惯利”的,就是“惯例”,就必须对接。反之,就不是“惯 例”,当然也不能对接。 以“惯例”谋“惯利”的逍遥式违法,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举不胜举。许多坑害消费者的所谓“惯例”再也不能让其 逍遥下去了,有关部门应该逐一进行一次清查。还应该看到的是,凡善于拿“惯例”说事的行业,都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破除 垄断性行业的违法“惯例”,难度更大。一要坚决依法办事,查处一起纠正一起。二要有针对性地不断建立健全相关法律,让 “惯例”伎俩无空可钻。三要引进竞争机制,逐步打破行业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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