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法院:马英九“特别费”案5月8日再开庭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13:19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17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今天在台北地院二度开庭,经过近两小时庭讯,审判长谕令,控辩双方应在下周五前就调查证据、补充理由书等部分提出书面意见,5月8日再次开庭。

  台“中央社”报道称,台北地院今天上午9点半开始审理马英九涉案部分,庭讯重点是检方提出的证据清单中供述、非供述证据是否具备证据力。审判长最后谕令控辩双方就声请调查证据、补充理由书等部分在下周五前提出书面意见,并订下次开庭时间为5月8日上午9点30分。

  审判长表示,安排三个星期后开庭主要是让控辩双方有时间充分准备,合议庭也将尽快对控辩双方证据能力作认定,下次开庭时将直接宣示。另外,下次开庭主要内容是整理争论点及请控辩双方就应调查证据、传唤证人部分表示意见以及决定传唤证人顺序。

  马英九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台检方于今年二月间侦结,依涉嫌“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名起诉马英九,检方认定“贪污”所得总计新台币一千多万元,市府秘书余文被指涉嫌贪污76万元新台币,依“贪污及伪造文书罪”起诉。(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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