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退休者丧葬费将由养老保险支付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01:0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左林) 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起,北京市退休职工的丧葬费从原来的由单位支付改为从养老保险基金直接支付。

  昨日下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处处长朱荣元介绍,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首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之一。“有时,退休职工所在企业由于注销或地点、产权发生改变,死者家属向单位索要丧葬费会遇到一些麻烦。”朱荣元介绍,从今年起,《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将退休人员的丧葬费直接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死者家属可直接从养老保险基金取得补助,但在职职工的丧葬费仍由死者单位支付。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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