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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个集资户状告呼市赛罕区环卫局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17:08 内蒙古晨报
![]() 这就是那座集资楼,周围环境脏乱差 晨报记者 刘向岸摄影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向岸)“从1999年交了房屋集资款到现在已经8年了,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在我们的房间里升起袅袅炊烟,而我们却无法乔迁。”呼市赛罕区政府退休干部朝克图3月28日叹着气对记者说。 他究竟是为何事而叹息?事情还得从8年前说起。 ★合资建住房 据朝克图介绍,1998年,呼市赛罕区环卫局(原郊区环卫局)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打算在呼市第二医院西墙外建设一栋住宅楼。由于本单位职工申请住户不够,呼市赛罕区环卫局便将部分集资权转让给了朝克图等人,并承诺他们可享受同环卫局职工同样的待遇。于是,朝克图等人与环卫局本着自愿、平等、相互制约的原则,签订了合资建房协议,约定每人交5万元,给一套二室楼房,1999年底竣工,产权归朝克图等集资户。 1998年10月30日,赛罕区环卫局将住宅楼施工承包给了呼市市政二公司,双方约定1999年10月30日竣工。但由于种种原因,施工单位未能按时竣工,住宅楼直至2003年10月24日才竣工。 ★集资户状告环卫局 环卫局住宅楼竣工后,交了钱一直等着入住的集资户们却一直没有等到乔迁。集资户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准备进入自己早已订好的房间时,迎接他们的却是众多陌生的脸孔——房屋“新主人”。 朝克图等集资户们便多次找赛罕区环卫局,希望将房子物归原主,可一次次交涉,这件事却始终未能解决。 无奈,2004年12月21日,包括赛罕区环卫局部分职工在内的28名集资户(不是全部集资户)将赛罕区环卫局告上了法庭,同时,呼市市政二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为此,28名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分别按原定户型、楼层、单元交付29套楼房(其中,一位原告集资了两户),合资建房款计985000元(后在庭审中变更为1362500元)。 ★集资户赢了官司 在法庭上,被告辩称:对原告诉请和事实无异议,因呼市市政二公司私自将房屋卖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由该公司返还原告房屋。 而第三人市政二公司述称:1998年10月30日,我公司与被告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由我公司施工建设住宅楼,由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我公司才将25套房屋售出,其中包括11套抵债房。我公司与原告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望驳回原告追加我公司的申请。 赛罕区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12月、1999年1月7日、1999年1月26日,8位原告分别与被告签订《合资建房协议》,约定被告在呼市第二医院西墙外新建的一栋住宅楼由原告集资,建筑面积每户80.1平方米,被告按每平方米600元收费,计5万元,分期交清,合同还约定了其它内容。另外20名原告未签订书面合同,原告方分别交纳了集资款,共计1362500元,被告将原告所集资29套房屋具体做了分户,确定了位置,但至今尚未向原告交付房屋。 此外,2000年至2004年期间,呼市市政二公司未经赛罕区环卫局同意,出卖部分房屋,市政二公司在开庭时承认卖出14套,经核对有9套与原告所主张房屋相同。另有14套房屋的买受人在赛罕区环卫局核查时称房屋系从市政二公司处所购,又有9套与原告所主张房屋相同。 赛罕区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资建房协议》实为房屋买卖合同,原告已交清了购房款,被告应按约履行合同,按“分配统计图”向原告交付房屋。第三人呼市市政二公司作为住宅楼的施工单位,应将承建住宅楼交付使用,故应承担连带责任。 2005年12月15日,赛罕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立即依“分配统计图”向原告刘杰等28人交付使用29套房屋,第三人市政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原被告均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生效。 ★环卫局:也觉得很无奈 官司赢了,但这些集资户们却还是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至今还没有入住。 那么,这些集资户们为什么依然住不上赛罕区环卫局的集资房呢?对此,呼市赛罕区环卫局局长郭建平说:“关于集资房的问题很复杂,是施工单位私自把房子给卖了,他们是个人行为,我们也没有办法。现在,只有他们把房子移交过来,我们才能给单位的职工分,给集资户们分。” ★法院执行难 “明明是我们交了钱的房子却被别人长时间占用着,这像话吗?”在采访中,众多集资户气愤地说。常言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对于集资户住不上房的问题,赛罕区法院执行局的梁局长想出了一个主意。他说:“集资户的房子已经让施工单位给卖了,我们执行局对于这些买房子的案外人也是没有办法执行。它不像欠钱,我们可以要钱,可以冻结账户,可以查封财产。那么,这事究竟怎么办呢?现在,只有叫环卫局去玉泉区法院(因房子坐落于玉泉区)起诉占房的户主,让他们腾房,这个官司环卫局保证赢,到那时,集资户们就可以入住了。”当然,关于这件事,我们也多次协调过,年前,已经把原告的1万多元诉讼费要了回来。我想,这件事已经快要画上句号了。 ★住进楼的住户也闹心 据了解,这些集资户们由于没有房子住,几年来许多人都到租房费用相对低的玉泉区和回民区入住,这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多困难。 那么,那些已经住在这里的人的日子过得怎么样呢?3月28日,记者在朝克图老人的指引下,来到了位于南二环路呼市第二医院西墙外的赛罕区环卫局那一座集资楼前。只见这座楼的前后院高低不平,垃圾遍地,杂草丛生,十分脏乱。如果不是有那么几个从窗户上伸出的火炉筒子冒着烟,你会以为这是一座无人居住的废弃楼。 在采访中,据这里的住户陈师傅讲,他在这儿住得十分闹心,他感觉这里连住平房也不如。因为这里不但没有物业,也没有水,没有暖气,没有电。居民要想住,取暖就只能拉上煤生炉子,用水,只好去后院平房提,当然,污水没处倒,只好从楼上提下来,倒到后院,用电呢,谁和后面平房的居民关系好,谁就能远远从那里架一根电线直通自己的窗户用电,因此,看看那些架接在这座楼上纵横交错的电线,就能知道这户人要入住了,除此之外,很多买了这里房子的人因居住困难,而将房门紧锁,又住到了别处。 据了解,这里的住户因买的是别的单位的集资房,他们又不是集资户,他们都办不下房本,但他们如果选择退房又觉得不划算,因为他们当初的购房价很低,而现在房价飙升,他们再拿当初的钱是买不到房子的。 据了解,这座楼共5个单元,60户人家,但真正入住的还不到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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