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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安局否认2008年停用一代身份证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2日17:41 乌鲁木齐晚报
第一代身份证宣布作废之前,凡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天山网讯 (记者刘青霞报道) 连日来,乌鲁木齐晚报连续接到市民热线咨询,2008年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是否停止使用第一代身份证?首府公安机关的户政窗口近日来也常有群众咨询这一问题。3月21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户政处处长张继荣否定了“明年停用一代身份证”的传言。 张继荣说,乌鲁木齐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集中换发工作将于今年年底结束,这比原方案提前一年(原定于2008年年底)。今年10月底,公安机关将努力实现全市换证率达到应办证数(16周岁以上)的90%,从2008年开始转入正常办证。 2008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一代身份证这一传言是不正确的,而且也不成立,因为根据公安部的要求,全国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在2008年底结束,乌鲁木齐作为首府城市将提前一年结束。 他表示,在宣布一代证作废之前,一代证凡是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但领了二代证的,必须交回一代证,主要是为了更快地让二代证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广泛使用。两代证同时使用,二代证也就失去意义了。 对于部分老年人认为自己使用身份证的机会少,是否可以不办理二代证的问题,张继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应当按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居民,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根据这些规定,老年人应当办理二代证,同时,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使用身份证的地方很多,如医保、储蓄等。 张继荣同时呼吁:没有换发二代证的居民尽快去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二代证,以免一代证作废后给大家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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