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电动自行车确实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17:06 央视《新闻调查》
同期声: 街头采访 解说:在随机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无论是在海口,还是在苏州,超速和违章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确实有可能对汽车、自行车、乃至行人等其他出行者造成安全隐患。 记者:我们采访了一些机动车的司机,有些骑普通自行车的人,还有一些路上走的行人,他们普遍有人觉得电动自行车的上路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威胁。 何小华(广东省自行车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作为一种交通工具走到路面上肯定会对其他的交通方式形成一定的影响,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条就应当把交通道路的规划做好,把交通设施完善,做到了各行其道,上面所说的那些问题就基本上能解决。 倪捷(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动车导致的问题是因为没有尊重交通法规,汽车上路给他造成的问题更大了,他干嘛不去禁汽车呢? 解说:倪捷一直被看成是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利益代言人,一直反对城市禁止电动自行车,还参加了当时海南省举行的电动自行车立法听证会。 倪捷(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你不能因为你管理方便剥夺人民使用权利的方便,这是一个权利概念问题,谁的权利大?是管理部门的管理方便的权利大,还是老百姓使用舒服的权利大。 记者:电动自行车的出现实际上它触动了道路上各方的利益,既得和现有的利益被它的出现都打破了,你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城市管理者的位置应当怎么摆?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电动自行车的出现改变了路权的分配格局。路权分配格局的改变使得现有的交通秩序会发生变化,管理者首先看到的是它产生的问题,所以我们说管理者第一个直接反应就是要制止这种干扰路权分配既有秩序的一种行为,所以一般来讲,现有的管理者基本上都会赞成电动自行车出现真是害群之马,很糟糕的一个东西,应该禁止它。我们说对管理者讲,实际上是对它管理能力的一种考验,不是一个简单的禁止处罚的问题,是一个各个方面的管理问题。 解说:在海口和苏州采访期间我们发现,标准问题是电动自行车存在的一个首要问题。它关系到电动自行车的禁与放,更关系到电动自行车整个产业的健康发展。 蔡军(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在整个海口电动自行车里面不符合标准的,两个数量相比我们调查不超过10%。 记者:是合格的不超过10%? 蔡军(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是不合格的达到90%, 记者:还有10%规规矩矩的,您不能因为90%偷梁换柱,就把这10%的利益给损失掉了呀? 蔡军(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说实在的,真正的你要是采访一下,了解一下海口的真正符合条件的国家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他就感觉到我们对他们基本上是以教育为主,没有做什么处罚,但是对超标的电动摩托车我们处罚力度也是比较大的,也是保证老百姓买合理合法的电动自行车,不要让它两者混为一谈。 解说:根据记者在海口街头的采访,外观更像自行车的电动自行车只要不违章,几乎没有受过处罚。针对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苏州实施的是严格的目录管理,只有合格的电动自行车才能登记上牌,但令人奇怪的是,在苏州的大街小巷仍然有很多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这种电动自行车,像摩托车一样的电动自行车是不是在你们的管理范围之内。 王锡忠(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这个问题确确实实是法律上,执法者还不能对它进行处理,他说我有标准,我是一个成熟的产品,是一个合格的产品,有目录,实际上这个东西从源头上,从它的定型标准审定上就没把好这个关。所以也是困扰我们管理者的一个很大的难点问题。 记者:不管是海口还是苏州,我们在街头可以看到这些电动自行车里面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是长相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而且它们的速度要比普通的一般的电动自行车要明显偏快,海口也好,广州也好,他们之所以采取禁这样一种政策,主要是因为这种长相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它们是怎么被生产出来,怎么能被销售,到最后又怎么能够获得牌照在路上跑呢? 同期声: 解说:记者发现,虽然商家卖的电动自行车都有生产合格证,但是只要买回去对电动自行车的限速装置进行改装,就可以超过国家标准限定的20每小时公里,最快可以达到每小时50公里。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产品只有符合国家标准才能获得生产和销售许可,那么这些外观看起来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是怎么获得生产许可的呢?记者来到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根据他们的检测,这几年来全国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合格率在70%左右。记者:这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数字吗? 黄晓东(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车辆检测部部长):应该来讲在这个产品发展过程中,还是一个比较低的合格率的水平,并不是一个太满意,太理想的水平。 记者:拿到许可证应该生产出来都是合格的产品? 黄晓东(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测中心车辆检测部部长):应该说他具备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解说: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技术标准共有34项,分三大类,速度属于否决项之一,也就是说只要速度超过每小时20公里,就是不合格。而重量和外形尺寸属于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即使超标也能判定为合格。于是外形像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只要速度不超标就可以合法地生产。但是限速装置能够被消费者自己轻易地改装,成为超速的电动自行车。 记者:那实际上你在钻空子是吧? 张崇顺(新日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也不是在钻空子,因为企业的发展,全国各地,一千多家的电动车企业,每一家都是这样,那事实摆着,你这个事实摆着,消费者需要,每一个厂家都是说超过国家标准,那除非国家把这些厂家全部……,我们自然也不用生产了。 我们要说遵守国家的标准,那就没有现在这么辉煌了,早企业就办不下去了。 解说:2000年以后,电动自行车的技术不断提高,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整个电动自行车产业越来越壮大,每年以80%的速度井喷式增长,去年的总产量已经超过1500万辆,产值达400多亿元。电动自行车甚至已经成为一些城市的的支柱产业,无锡市的锡山区目前有180多家电动自行车企业,去年的产量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四分之一。 记者:为什么要把这样的一个电动自行车的产业作为你们的支柱产业呢? 徐颉(中共锡山区委书记):因为这个产业,首先是市场需求很大,第二个就是我觉得这个产品它符合了国家产业政策,因为它以电带油这样的一个产品,可以节约石油资源,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杨新苗(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教授):我们现在的机动车拥有量是一亿辆,每年的交通燃油消费将近一亿吨,有七千万吨是汽车交通工具消耗的,我们有四个多亿的自行车使用者,随着大家收入水平的提高,我想很多人会考虑选择交通工具的转换,不久的将来会将近一个亿都有可能。我们从能源的保障和对环境的考虑,以及整个交通阻力效率来讲的话,这种交通工具在相当长的时间还是有效率的,我觉得站在中国的快速发展看是很有意义的。 记者:这个产业有发展的空间,有发展的前景,而且有发展的潜力。但是另外一方面有一个管理的标准在那儿摆着。你们怎么很好地又可以发展,又可以兼顾这个标准,不违法呢? 徐颉(中共锡山区委书记):所以说现在当前电动车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是赶快制定电动车的行业标准,产品标准。随着技术的发展,技术成熟,技术的成熟程度也在不断提高,这个技术标准也要根据现在的产业和技术发展的程度或者水平,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原来的电动车产业的标准。 解说: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颁布于1999年,但是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发展已经突破了这个标准,整个行业都在盼望修改老标准。同时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也在盼望尽快出台新标准。 记者:老标准在那儿,没有新标准,给你们带来的问题是什么? 王锡忠(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标准都没有,我怎么执行?或者标准打擦边球擦进来了,我如果说不给它上牌就是我不作为,他到法院去告我,我得输,我得赔钱啊。但是给他了上了以后,最后现实直接带来的危害,就是对安全的隐患比较大,发生事故的几率也比较大。 记者:电动自行车在中国已经发展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科技在不断的进步,老百姓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加,在这样的过程中理应出台一个与时俱进的合理的标准,让大家都有所规范,但是在采访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各方所依据的仍然是1999年出台的在电动自行车刚刚开始起步,开始发展的时候制定的那样一个标准,企业要进步,行业要壮大,产业要进一步的发展,在这样一种驱使下,一些生产厂商不得不打这个标准和规范的擦边球,生产出来一些虽然合格,但是却已经畸形了的产品,面对这样的一种东西,管理部门当然要管,但是他们发现在管的时候拿出来的依据仍然是1999年出台的那个国标,让交警部门在路上遇到一些超速的,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他们发现他们管不了,更管不好,由此看来问题的关键已经变成标准之争了。 解说:虽然电动自行车行业和城市交管部门都希望新标准尽快出台,但是他们对新标准的期望却存在根本的差异。 蔡军(海口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我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尽快组织联合来研究,符合条件的话,干脆给他规范上牌,划定哪个路段给人走,应该怎么处理。超标的部分,从工商、技术监督局,国家哪些相关的部门一律采取取消掉,干脆生产实行四个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就行了,这块尽快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吧。 倪捷(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我觉得应该尊重消费者的权利,是我们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根本要点,第一他有没有使用电动车的权利,这是第一点,第二他有使用什么样的电动车的权利,是宽的、窄的,跑的远的,还是一定要跑,能不能跑快一点,他有没有这个权利,你说没有,我说有,那么我们应该平衡的去判断,比如有了以后对别人有什么危害,如果对别人没有危害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能让他追求幸福。 解说:依照国家的相关法律,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应该每5年进行一次修改,据了解,几年前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就开始研究标准的修改,但因为生产企业、行业协会以及交管部门的意见难以统一,新标准迟迟没有出台。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电动自行车这个问题,应该说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典型的公共政策的问题,为什么?因为它是一个比较有争议性的话题,而且大家很难达成认识上的一致,同时在利益上往往是相互冲突的,很难在公共利益里面,让所有的利益都得到充分的体现这么一个政策。如果简单的按过去的政府官员单方面说了算,肯定会让政府陷入各种各样的困境。 解说:2005年12月,海南省就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在听证会上,电动自行车到底是禁,还是放,还是限制管理,各方代表的观点针锋相对。 记者:关于电动自行车能不能上路,各方的争执可以说各执一词,要把他们的利益都兼顾,似乎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牺牲谁的利益,保住谁的利益? 刘登山(海南省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多数人的利益需要保护,少数人的利益也要保护,但另外一个方面,任何自由,任何利益的保障是有限的,不是绝对的,是相对的,你这种需求是不是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符合社会公众的利益。 解说:在海南省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立法听证会上,由于各方面的意见不一致,所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至今还在征求意见和论证的过程中。 记者:怎么采用够吸纳更全面的、更准确的吸纳更多老百姓的民意?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现代民主社会,民意并不是只是通过简单的选举,选出的人,那个人代表民意,是通过程序来体现民意。对电动自行车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讲,我们讲有一些专家作为一个课题,然后最后制定一项政策,有一个方案,方案完了以后,让实际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看一下,看在管理上、行政上是不是可行,如果是可行,再交给老百姓愿不愿意,老百姓说愿意,这是非常标准的民意程序。压画面十字路口。 演播室:对于电动自行车这个问题,到底是禁还是放,不同的城市站在自己的立场去考虑自然有不同的选择。对城市管理者来说,怎样在政府决策中,用程序来保障民意的传递和兼顾各方的利益和权利,已成为检验执政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因素。而我们在采访的过程中,也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对于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公民来说,当然你要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但与此同时,你是否也要尊重以及保障其他人的权益呢。 总制片人:梁建增 赵微 制片人:张洁 编导:白云升 摄像:李季 毕英汉 录音:李宏卫 选题策划:赵华 解说:姚宇军 非线编辑:刘涛 策划主管:赵华 执行制片人:王猛 胡劲草 播出主管:孙金岭 责编:郑刚 李长胜 制作主管:郑曼茜 合成:吕钢 监制:梁晓涛 庄殿君 总监制:孙冰川
【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