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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07:43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赵良英)两天来,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各代表团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为构建和谐湖北营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 代表们认为,过去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积极措施,加强代表工作,落实代表建议;创新立法方法,提高立法质量;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开展任后监督;密切与市州人大的联系,指导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湖北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 代表们提出,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更好地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抓紧制定和修改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着力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为构建和谐湖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加强同市、州人大的工作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代表们指出,2006年,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为全省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当前,“两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必须坚持不懈地改进和完善。全省法院和检察系统要进一步端正和统一执法指导思想,强化为构建和谐湖北服务的意识。要更好地发挥各项审判职能,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工作机制创新,狠抓行之有效制度措施落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推进队伍建设,增强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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