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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规定大陆配偶赴台须提供健康证明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12:2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2月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未来大陆配偶赴台,恐须先提健康证明,确定没有传染病,才能入境。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等正研议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健检相关规定。台当局“疾管局”称与台当局“移民署”已达成共识,未来大陆配偶赴台须先提健康证明,确定没有结核、艾滋及癞病等“法定”传染病后,才能入境。 台当局“卫生署疾病管制局”称,此规定待“修法”、公告后实施。此前,大陆配偶前往台湾团聚,最长可停留两年,不必提出任何健康证明。(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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