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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注民生问题综述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07:10 广西新闻网
在群众关注的焦点中穿行 -2006年自治区人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关注民生问题综述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记者 唐群峰 本报实习生 吴李赟 秦琼英 新的一年总会在某个安静的冬夜如约而至,同时宣告那刚刚走过的一年成为历史。 历史与未来总是如此紧密相连。 今天,我们心怀企盼,欣喜地看到又一次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将隆重召开。在这个历史与未来的接点,回望与梳理过去一年自治区人大的工作足迹,无疑有助于看清明天的道路。 纵观2006年,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成为这一年自治区人大工作的醒目亮点。无论是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还是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还是各项监督职能的行使,无不凸显出对那些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聚焦。 较之往年,不仅这种关注的痕迹显得更加清晰,对具体问题的解决也显得更加坚决。这一工作趋势带来的一个效应就是:自治区人大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本色和亲民形象同时得到了彰显。 抒民意 为民解心头忧患 当人大代表黄琼兰看到70多岁的吴阿婆裹着一件薄单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时,她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 一次调研中,时任藤县藤州镇妇联主席的黄琼兰在新庆镇夏荣村看到了这令人心酸的一幕。 她从村干部那里获知,生活如此困窘不堪的孤寡老人吴阿婆竟然还不是村里的五保户,原因是“村里五保户名额有限”。她立刻意识到,农村还有许多像吴阿婆一样的特困群众食不果腹、衣不御寒。 经过深入调查,她了解到,在当前农村扶贫开发体系下,农村仍然有部分遗漏的还未解决温饱的农村特困人群,他们之中有相当部分因体弱多病失去正常劳动能力。而目前采用的开发性扶贫方式,很难解决这部分人的贫困问题。 因此,黄琼兰利用人大代表的身份,在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了“关于要求加快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 这一建议获得了高度重视。去年4月,自治区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专项调研,并从当年7月1日起,选择武鸣、钟山等7个县(区)开展农村低保试点工作,借此探索适合我区区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黄琼兰看到了希望的曙光,也更清晰地意识到一名人大代表所应担负的重任。 在我国,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神圣使者。人大代表的民众本质,决定了人大代表“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天然职责。 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574件(含议案转作建议的126件),其中相当一部分建议直指库区移民安置补偿、贫困地区电网改造、环境污染治理、受灾群众搬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农村义务教育攻坚等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 每个短短千余字的建议背后,无不凝聚着人大代表们的心血和企盼。下乡进山,入户进厂,一次次的倾听,一次次的触动,化成了一次次热烈的呼吁。 令人欣慰的是,由于认识到位、措施有力,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所提的574件建议目前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抓紧解决的达348件,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维民权 为民伸公平正义 “全靠自治区人大的帮助啊!”手中攥着刚发下来的当月补贴,我区某监狱的“待迁人员”们(即区监狱局下属公司在刑满释放人员中留用的工人)兴奋不已。 去年10月初,他们联名向自治区人大寄去上访信,反映“待迁人员”待遇不公的问题。经自治区人大督办,11月13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和子公司研究决定,从2006年11月起,“待迁人员”的各类补贴将按统一标准发放。 从信件发出到问题彻底解决,仅用了短短一个月。 在另一起案例中,陆川县清湖镇陆坡村等8个村的群众联名反映当地非法开采钛铁矿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经自治区人大及时督促,环保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措施,严肃查处了污染企业,对受害群众进行了赔偿,修复了受灾农田,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这只是去年自治区人大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圆满解决的两起典型信访案例,其余得到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案例更是不胜枚举。 去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在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信访等各项监督工作时,监督力度明显加强。引人注目的是,自治区人大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信访工作的加强,更是被提到了新的高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一位领导表示:“绝不能将人大信访工作看作是软任务。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把人大信访工作当成硬任务抓好!” 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自治区人大通过电话催办、发函督办、请来专题汇报和派员下访督办等不同形式,督促承办单位按期办理信访事项,力争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解决。 经大力督办,重要信访件的按时办结率大幅提高,由2005年的39.62%上升到2006年的62%,在全国省级人大中属中上水平。在已办结的377件重要信访事项中,得到解决、部分解决的107件,占总数的28.38%。 由于大量应办案件经督办得到了解决,重复来信来访随之大幅减少。自2003年以来,自治区人大信访量首次出现大幅下降的局面。 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监督法》,把信访问题列入常委会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的途径之一,为信访工作与监督工作的结合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从此,人大信访部门在维护群众权益、伸张公平正义时手中添了一柄法律利剑,同时肩头也增加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集民智 为民铸法律利剑 众所周知,完备的法律体系是一个民主法制社会的根基。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各类地方性法规在调节社会局部利益时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是宪法赋予各级地方人大的神圣职责。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一些矛盾和不同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地反映在立法之中,通过立法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的公众呼声愈加强烈。 立法为民,既是职责,亦是追求。在审议各类法规草案过程中,自治区人大以解决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民生,注重社会公平、公正,协调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充分发挥立法调整社会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去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南宁市和自治县报批的法规和单行条例、法规性决议案24件,通过了15件,其中许多法规、条例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安全生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一直受到各方强烈关注。为此,自治区人大把制定《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列入2006年重要工作日程。经过认真审议和仔细修改,《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终于在2006年9月29日获得通过,并于今年1月1日施行。该条例的施行,使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法制层面得到强化,对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将起到巨大作用。 《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一件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地方性法规。为保证立法质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将法规草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响,共收到群众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200多条,使常委会的审议立足于坚实的民意基础之上。 《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的诸多条款直接牵涉到群众利益,比如对燃气价格及服务收费的规范等。在审议该条例草案时,有常委会委员提出,管道燃气初装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应对初装费在条例中予以规范。该建议最终在立法上得到了妥善解决。 为提高立法质量,自治区人大立法机构经常针对法规项目、法规内容和法规中的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立法考察,力求每制定一部法规、每设置一个条款都要准确规范,真正起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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