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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A特328版:上海肃贪制度反腐新起点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14:26 南方都市报
南方都市报A特328版:上海肃贪制度反腐新起点

A特328版:上海肃贪制度反腐新起点

  上海肃贪:制度反腐新起点

  9月24日,在上海,一个属于陈良宇的时代落幕了。这一天,中共中央召开会议,审议了中纪委《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他的所有职务随即被免。

  陈良宇用了36年时间,在上海滩完成了从工人到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跨越。在出任上
海市市委书记之初,他用“忧民之所忧、乐民之所乐”作为自己的就职感言。落马前一年,他还赤足涉水慰问在台风中受灾的老大娘。“亲民”之外,“反腐”更是陈良宇经常谈论的主要话题,可最终正是贪腐的丑闻终结了他的官场之路。

  回溯十年反腐,以中央对前北京市市委书记陈希同案的查处为开端,昭示世人的是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强。中国有着世界上几乎最严厉的针对腐败的刑罚,甚至因此在引渡外逃贪官时遇到瓶颈。十年间,陈希同、成克杰、李纪周、胡长清、慕绥新、马德、李大伦、祝均一……一系列高官相继落马,向我们展示了腐败的程度和打击的力度。而2006年上海社保案的案发,则是显露出官商勾结下贪腐的惊人深度和广度。在法治理念已成共识的社会情境下,如何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的蔓延,成为现阶段亟需解决的课题。

  上海首富入狱

  2003年之前,号称“上海首富”的商人周正毅案发,此后几年上海发生一系列与经济领域有关的贪腐案件。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陈良宇的落马非常突然。但事实上,与陈良宇目前所暴露问题密切相关的企业主和上海官员,在此前已陆续案发。

  2003年之前,号称“上海首富”的商人周正毅案发,此后几年上海发生一系列与经济领域有关的贪腐案件。在周正毅因上海监察机关指控的两项罪名而入狱后,香港廉署2005年9月以涉嫌“串谋诈骗”通缉了他,周正毅的妻子涉案,在漫长的调查之后,于2006年初在香港被判刑。

  周正毅在上海成功地避免了“串谋诈骗”的指控。“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和“虚假注资罪”使他仅获刑3年。在上海社保基金案和陈良宇案发后,据媒体报道,已于2006年5月出狱的他再次被采取“强制措施”。

  周正毅案并没有迅速牵扯出上海官场实力人物。媒介曾一度因周案而关注上海国有资产流失情况,但在一次新闻通气会上,时任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的凌宝亨表示,与国有资产需要流动相比,国有资产极少的“流失”只是“小头流失”,媒体盲目聚焦国资流失而扰乱大局,那才是不可取的。

  凌宝亨已在2006年11月2日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免职。在他之前,上海官场刚刚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强烈地震。这场地震的引发者,是一个叫祝均一的官员,他此前的职务是上海市社保局局长。

  对祝钧一的查处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他所牵涉到的问题是“违规拆借社保基金”及“受贿”。随后,上海市宝山区区长秦裕涉案被查,他是陈良宇的前任秘书。

  随着中纪委专案组入驻上海彻查“上海社保基金案”,涉案者已不局限于上海。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也因“严重违纪”被免职,第一个被逮捕者,是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荣坤,他的另一身份是全国政协委员。

  张荣坤曾花32.07亿元收购沪杭高速公路上海段30年运营权,时任上海市市长的陈良宇曾对此项目大加赞赏,认为是上海不失时机地将有盈利的基础设施项目推向市场,实行社会融资的成功实践。然而,经初步调查,这32亿神秘巨资并非民间资本,而是拆借于上海社保资金。

  在陈良宇被立案调查的四个原因中,有三个可以概括为官商勾结,属于经济领域的腐败,另外一个则属于政治领域腐败——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

  陈良宇显示出自己的两面性。按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他在各种会议上批评着的腐败,也在他身上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

  民间反腐情绪加剧

  实现软着陆,度过金融危机……1997年,中国的发展越来越令世界刮目相看。但也就在这时民间对腐败的不满情绪开始加剧,腐败成为最令百姓愤怒的一个话题。

  回溯一个十年,正好是中国党政领导干部两任任期之和。

  十年前,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作出决定,将陈希同开除出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随后并开除党籍。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6年。

  那一年,上海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360.21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2.7%,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更高,达到22.1%。号称中国最高的金茂大厦即将落成,而外环线一期工程和逸仙高架路已经开工,另一个引人注目的动作是,总投资15.7亿美元的中美合资上海通用汽车公司和泛亚汽车公司在浦东成立。此时的陈良宇,刚刚出任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常务副市长不久,命运安排给他的舞台将越来越大。

  1997年北京市还有两名高官被判刑,他们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铁英和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黄纪诚。年初的时候,中纪委、监察部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周华孚重大案件发出通报,周的罪名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同年被通报的还包括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泽芳以及江西、山西省的两位县委书记。

  1993年,中共中央曾作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的重大决策,到当时已整5年。5年是适合总结的年度。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这5年来共受理检察机关起诉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案件的被告人169433人,判处犯罪分子158806人。

  民间的不满情绪开始加剧,官场腐败成为最令百姓愤怒的一个话题。

  中国经济刚刚在1996年实现软着陆,又安然度过席卷亚洲的金融危机。1997年,中国的发展越来越令世界刮目相看。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但相关的规则并没有完善,在有制度漏洞可钻的地方,就有官员在贪腐路上狂奔。

  从国企改制贪到社保基金

  在国企改制、土地批租热潮渐去之时,他们开始在社保基金等公共基金上打主意。2006年的“上海社保基金案”代表了贪腐领域的新发展。

  经济领域的不少改革,都伴生着巨大的腐败。

  十年来,国有企业一直处于改制中。对于国有资产的瓜分幻想,成为相当一部分人暴富的最后机会。只要个人能从改制中获利,则随意贱卖国企。如四川省犍为县委原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田玉飞将8330万元的两座煤矿以138万元变卖,4.6亿的国有资产只卖4000万元。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审计署2006年度处级干部培训班上表示,客观上说,在经济领域,几乎所有经济犯罪和腐败行为都是以国有资产流失为前提和结果的。早在2002年,国家审计署就查出由于违规担保、投资和借款以及决策严重失误等原因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高达72.3亿元。

  国企改制渐近尾声之际,各地掀起新一轮的开发区热。围绕土地做文章的现象开始明显,有的地方政府把出让土地作为“第二财政”。土地协议批租制度透明度低、隐形交易等问题的存在,给了主政官员巨大的腐败空间。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温州市原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将超过人民币亿元的地价,以5000多万元就批了出去。更为离谱的是,沈阳市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接受沈阳黑老大刘涌两万美金贿赂后,将价值3.5亿元的沈阳市中街商业区一块2.4万平方米的用地,以行政划拨的方式无偿划给了刘涌。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赚取土地出让金,甚至假借“公共利益”进行“商业性”拆迁和征地。进入21世纪,围绕拆迁和征地的矛盾已经盖过国企改制。

  74岁的上海老人何礼明夫妇住了几十年的祖房,在以“市政动迁”名义指定为“待拆迁房”搬出后,被装修一新,改头换面,成为上海“新天地”商业广场中的一家酒楼,平均房租每天1美元/平方米。何的房产市场价少说也要上百万元,但因被定为“公共拆迁”,只能拿到十几万元。2003年,因强制拆迁引发南京市民翁彪在玄武区邓府巷拆迁指挥部办公室自焚,举国震惊。

  陈良宇在上海市市长任上时曾说,如果没有土地批租,仅靠政府财力,过去十年完成的旧区改造任务估计需要100年。土地协议批租的方式,在带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促成很多贪官与房地产商的合谋,他们赚得盆满钵满。最近落马的上海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原处长朱文锦为此提供了一个例证。同时,《福布斯》2002年中国富豪榜的信息显示,中国富豪几乎一半都是房地产商。

  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官员权力所辖之下的公共财政,几乎都可为其所用。在国企改制、土地批租热潮渐去之时,他们开始在社保基金等公共基金上打主意。2006年的“上海社保基金案”代表了贪腐领域的新发展。

  发展经济成为“政治正确”的代名词。在很多地方,甚至有激励机制促使非生产性的官员转变为生产性的“企业家”。仅仅是与企业家合谋已经不能满足地方官的胃口,像胡雪岩这样的“红顶商人”开始活跃起来。

  甚至,乌纱帽也成为可以买卖的稀缺资源。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成就了建国来中国最大的买官卖官案。该案牵涉官员高达265名,其中包括绥化市下辖十个县市的半数处级以上干部,仅绥化市各部门的一把手就有50余人。在马德任内,其辖下各官职均有一个价码,按竞争程度和其任内可能捞得的“收益”而价码不一。

  贪腐的另一个新特点是,武汉中院13名法官集体受贿这样的“窝案”不断出现。

  厦门远华案,则反映出跨地域、跨部门的腐败合作形式。在一个叫赖昌星的小个子农民成为走私大鳄的过程中,从厦门市海关官员一直到中央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众多权力部门官员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攻守同盟腐败链。

  反腐满意度首次过半

  对于这些国家的蛀虫,反腐败的重拳从未变得手软,十年来,年年有省部级官员落马。在2003年,被查处的官员级别越来越高,有多名省部级官员落马。

  2003年,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第一次超过半数。这一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维高被开除党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田凤岐被判处无期徒刑,云南省委原副书记、原省长李嘉廷和河北省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被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曾任浙江省副省长的王钟麓也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之前,2000年3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被处决,同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广西自治区政府原主席成克杰被执行死刑。“反腐开始动真格的了。”老百姓欢欣鼓舞。

  在不断有贪官人头落地的情况下,另一个现实是,2003年至2005年,全国贪官职务犯罪案件的年均缓刑率高达51.5%。

  在程维高案中,这位“严重违纪”、“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的高官目前的处理是党纪处分。他的很多下属,包括曾经的秘书李真都被判了死刑。

  李真案和程维高案一样,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由此还引发了一轮“秘书腐败”问题的研讨。在这之后,四川省绵阳县甚至开始清退工作,让90多个秘书下岗了。腐败泛滥,如何防范?一些地方把家属也动员起来,在重庆奉节等地,官员夫人被集中进行“廉洁培训”,主办者相信通过“枕边风”,可以预防腐败。

  腐败官员也在反腐运动的打击中变得更加狡猾。他们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向海外转移资产,以期一有风吹草动,便逃之夭夭。2003年8月初,中央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县处级以上干部把出境通行证、出国护照交由上级组织部门统一管理。结果两天之内,查获60多名持护照或通行证企图外逃的干部,其中有7名副厅级官员。2004年5月,公安部透露,目前我国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尚有500多人,涉案金额700多亿元人民币。

  监督制度尚须完善

  在“自律”无效的前提下,需要一套完善的监督制衡机制,才能减少腐败的发生。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确立反腐新思路,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在“自律”已经无效的前提下,需要一套完善的监督制衡机制,才能减少腐败的发生。1997年,党的十五大曾明确确立反腐新思路,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在这之后,一系列举措相继出台,2000年官方决定: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一律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审计反腐”在2003年初露锋芒,涉及24个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的40多亿元“糊涂账”被曝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为解决一把手“腐败”问题,中央在2003年6月正式组建了5个巡视组,主要对省部级干部进行巡视。

  为阻击贪官洗钱,先后出台了储蓄实名制、反洗钱法。2004年7月1日,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标志,中国开始打造有限政府。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过半,审批事项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2005年检察机关宣布,全国检察机关在2005年底前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于2006年1月1日统一对外开展查询。

  在2005年,导致百人以上死亡的

矿难就发生了4起,创下历史之最,而许多煤矿背后,都有地方官员的股份。在一次空前严厉的整治运动中,那些官员被要求从煤矿中撤资。

  截至年底撤资工作基本结束时,全国共申报登记5357人,申报登记投资入股金额7.55亿元,撤资退股金额7.09亿元,占应撤资退股金额的93.9%。整个过程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8人,给予组织处理122人,移送司法机关45人。

  中纪委一位官员表示,许多反腐败的文件过于笼统,不便于操作,并非根本性的解决方案,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早在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第一次明确提出对中国官员的收入实行申报,但该项制度至今仍未得到有效施行。“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博士指出,目前对制度反腐的重要性已经有所认识,但关于制度的建立科学途径,尚需研究完善。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在今年举行的“国际反贪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上指出,当前腐败出现以下新形式和特点:一是权力的“期权化”。不少腐败分子在以权谋私活动中,“现货”交易少了,“期货”交易多了,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二是权力的“假借”和“转让”。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移花接木,“代理腐败”。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四是伪装清廉,逃避侦查。

  制度反腐任重道远。制度建设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突发事件的促动。而陈良宇案发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契机。随着民主、法治的不断进步,完善相关机制,以达成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之目的,人们对此翘首以待。

  □ 本报记者 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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