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务员培训将实行积分制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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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3日02:47 信息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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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杨宗元) 日前,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和广州市人事局联合发文,出台了《广州市公务员培训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广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实行积分制管理。 文件规定,公务员每人每年须完成不少于12天、总积分不少于72分的培训任务,其中参加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培训学分不少于30分(折合5天);当年完成培训学分累计超过规
为保证积分制的实施,文件要求,凡面向公务员的各类培训办班和培训项目需设置学分的一律实行申报制度;积分的登记和考核统一由“广州市公务员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对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培训积分的,将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广州市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