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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利制度反思:甩包袱改革误入歧途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2日10:56 中国新闻周刊

  自俾斯麦在德国初步建立起系统的国家福利制度以来,国家与公民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复杂的关系:国家强制要求所有人参加国家组织的社会保险,但另一方面,国家利用财政资源向公民提供医疗、教育、养老甚至住房等福利,也被人们普遍视为一项基本权利。

  在中国,从上世纪50年代起也建立起现代国家福利制度,但它存在着严重缺陷。经过80年代以来的改革,这些根本缺陷并未消除,反而更为畸形。部分学者断言改革失败,部分
民众也对社会保障不力强烈不满。

  针对这种情形,决策层提出

和谐社会纲领,并逐渐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对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的国家福利制度进行再一次改革。

  然而,如何改革,改革应当追求一种什么样的国家福利制度?假如我们不能弄清过去的国家福利制度失败在何处,一种合理的国家福利制度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则政府即使花费大量资源建立起一套国家福利新制度,也难免未来陷入困境。

  旧体制下的绝对不公平

  中国于上世纪50年代开始的大规模工业化进程是由国家自上而下实施的。为实施赶超战略,国家控制一切资源建立国营的现代工商企业。为积累建设资源,政府利用其控制权,长期人为地抑制资源价格,也抑制劳动力工资水平。统计表明,从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城市人口的工资水平几乎没有任何提高。

  这么低的工资仅足以维持最简单的劳动力再生产。于是,作为对低廉工资的一种补充,政府逐渐在现代部门建立起了国家福利制度,为就业者提供医疗、养老、住房等实物保障。政府也承诺永久性雇佣。这种福利是实现增长的一种手段,而没有实现公平的内涵。

  这套国家福利体系仅覆盖国有部门,其中绝大部分在城市,也有一部分分散在偏远的企业。城市中没有单位的人口,并不享有这种福利。当然,乡村基本上被排除在国家福利体系之外。

  因此,计划经济时代的国家福利制度不仅没有缩小各群体间的收入差距,反而扩大了这种差距。这种制度让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更为僵化——国家为了控制现代部门的福利开支,严格限制乡村人口流入城市,控制现代部门的就业人口数量。这样,现代福利制度反而抑制了工业化进程。

  以工业化、城市化指标来衡量,中国在80年代之前不仅落后于日本等东亚各国,甚至落后于印度。

  误入歧途的改革

  一方面,福利供应体系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另一方面,国家雇员开始大量退休、老龄化,福利支出需求急剧增加,结果,国家福利覆盖的人口尽管十分狭小,但运转二十多年后,国家福利体制与计划经济体系同时陷入危机,最明显的表现是国有部门住房供应严重不足。

  从80年代开始,政府被迫寻求改革福利制度。到90年代,政府也形成了明确的思路:通过责任分担的“社会化”模式,实现“低水平、广覆盖”的目标,通过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效率和压缩社会保障开支,剥离国有企业社会福利保障责任,使国有企业尽快实现转型;同时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

  这是一种被认为“甩包袱式”的改革。经过十余年改革,企业与政府的福利负担确实减轻了。从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政府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服务等方面的开支水平,相对于GDP的比例总体上呈现出单边下降趋势。

  当然,这也意味着原来本来能够享受到国家福利的民众,福利减少或丧失了,他们主要是效益较差、转制或倒闭的国有企业职工。

  反过来说,在城市,国家福利的覆盖面缩小了,享受国家福利的人群就更加集中。

  至于城乡福利差距,也在改革中扩大。1980年代中后期部分农村地区开展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试点,但无果而终。根据专家计算,1994年城乡居民的收入比为2.86,含社会保障收入后,上升为3.32,社会保障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增加了16%;2001年这个数据上升级为18.6%。

  可以说,90年代以来的国家福利制度改革,没有克服原有制度的弊端,没有开出新制度的萌芽,反而缩小了国家福利的享受面,放大了社会收入差距、扩大了城乡隔阂,国家福利制度的不公平性更加严重。

  设计未来福利制度的三项原则

  未来数年,将是国家福利再造的关键时期。

  但在设计制度的时候,政府、学界及民众需要汲取历史教训,对原则及方向深思熟虑,做出明智的公共选择。

  欧洲国家的福利制度固然相对公平,弱势群体成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但是,国家试图进一步用福利制度进行收入再分配,扩大了政府对经济、社会乃至个人生活的干预与控制,导致个人责任意识削弱,家庭与社区解体,政府财政负担沉重,趋向于不断加税,政府规模膨胀也浪费社会资源。

  考察中西国家福利制度的经验教训,或许可以得出下列结论:某种形式或某种程度的国家福利制度是必要的;但这种国家福利制度的主要目标应当是对那些没有能力者、及低收入群体提供一种保障。

  据此,在再造国家福利制度的过程中,需对三个问题给予认真思考。

  第一,彻底改变现有福利制度的不公平取向,让福利制度真正地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50年代以来中国福利制度不是普遍地针对公民的,而是根据身份进行分配的,90年代以来的改革过程中也没有把农村纳入统筹考虑。结果,贫困的乡村居民反而享受不到国家福利。本轮福利制度改革,已较多地考虑了农村,但与农村目前福利水平之严重低下相比,给予的关注仍嫌不够。

  由于欠账太多,扭转目前城乡福利供给严重失衡的局面确实是一项十分艰难的任务。但现代国家福利制度的根本目标,就是救济比较贫困的人口,通过提供某些基本保障,使之维持人的尊严。这是现代国家的一项伦理责任。因此,国家福利制度需要一次根本转向,将关注的重点从收入高且稳定的城市转向农村,从城市国有部门转向非国有部门、尤其是流入城市的农民。

  为此,原则上对于享受原有福利的群体暂时不再增加投入,国家新增福利开支应则主要用于农民及新流入城市的农民。

  第二,再造国家福利制度,须考虑其与社会的自我保障及市场化福利供应方式的相容性。

  政府必须注意,建立国家福利制度应增加民众的选择,而不是减少可选择的保障方式,国家福利制度不应当挤压社会自身的福利供应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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