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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委"提释"宪" 台检方:不影响审"国务机要费"案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03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12月1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针对“国务机要费”案,民进党“立委”昨天向“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声请释“宪”,要求暂停审理。台检方表示,“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停止审理有明确规定,释“宪”案不至于影响法院审理。

  据报道,检方举例指出,执政党具有“司法”背景的“立委”吴秉叡,十余年担任法官时就以自己审理的个案因“法律”问题,以法官身份提出释“宪”案。但是当时他并没
有因此停止审理这起案件,仍是继续审理。

  此外,检方在待证事项中将陈水扁列为证人,将向合议庭声请传唤、并诘问陈水扁,厘清“国务机要费”核销过程。

  检方认为陈水扁供词相当重要,检方在吴淑珍、马永成两人的待证事项中,都把陈水扁列入,因此陈水扁是否被传唤,势必是检方及律师团当天激烈攻防的焦点之一。

  据悉,包括“独”派人士及泛绿“立委”认为陈水扁受“宪法”保障,若法院进行审理恐发生违“宪”争议。因此,检方不排除律师团诉讼策略,将力阻全案进入实体调查程序,有可能以违“宪”理由向合议庭声请停止审理。

  不过,检方说,检方也有因应对策,将提出美国、台湾相关事例,强调本案审理并无违“宪”之虞。检方强调,“刑事诉讼法”对于停止审理,在295条至297条中均有明文规定,释“宪”案并非是停止审理的事由,法院没理由因释“宪”案停止、或暂停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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