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竞选证据送“中选会”认定 NCC要罚媒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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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3日06:57 中国台湾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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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12月13日消息据台媒报道,经岛内民众检举,台湾“通讯传播委员会”(简称“NCC”,下同)已经整理有关高雄“走路工”事件的新闻侧录内容将移送“中选会”认定;如果台“中选会”认定违反“选罢法”,“NCC”也将处罚没有做平衡报道的媒体。 据台媒介绍,在台北高雄市长投票当天,陈水扁主动向记者透露高雄市选举有人发放“走路工”涉嫌买票,岛内各大媒体也都播出陈水扁谈话的新闻,许多人认为这个事件相
“NCC”表示,以陈水扁透露高雄“走路工”为例,如果“中选会”确认违反“选罢法”,选举当天播出陈水扁谈话这条新闻的媒体,又没有做平衡报道的话,“NCC”就将“依法”处罚。“NCC”传播内容处温俊瑜说:“陈水扁说有发‘走路工’,媒体如果没有进一步查证并做平衡报道,是可能构成报道另外候选人的不利讯息,如果经‘中选会’认定‘违法’,‘NCC’是可以依‘广电法’处罚媒体。”另外,民视在选举当天播出所谓的“高雄走路工”偷拍画面,“NCC”也将移请“中选会”认定是否“违法”。 台媒指出,目前“NCC”已经把民进党“立院”党团检举国民党台北市党部违规播送广告、民众检举民进党游锡堃主席、市议员候选人蔡坤龙竞选广告违规,及台联党“立委”曾灿灯检举民视“新闻最前线”为特定候选人进行宣传等三个案子,移送“中选会”认定是否“违法”。(季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