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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起诉不提名规定?马英九:莫因个人修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08:24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3日讯 中国国民党中常委蔡正元主张增设特别条例,解决特别费案是否适用“排黑条款”的争议,这项主张昨天在国民党中央常会引发讨论,国民党发言人黄玉振会后转述,党主席马英九希望不要因为个人关系修法,反对此时有任何修改党章的动作。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蔡正元主张,如果马英九未来因为特别费案遭到起诉,将连手修改党内提名办法或增设“特别条例”,让马英九跨过“起诉不能提名”的障碍,仍可
代表国民党角逐二零零八年“总统”大选。

  蔡正元的主张在下午中常会引发讨论,黄玉振会后表示,中常委一致反对修改党章,这是陷马英九于不义。

  对于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叶宜津提议,朝野可协商制订特别法,考虑以落日条款大赦可能有特别费争议的首长。黄玉振表示,中常会没有讨论到大赦问题,但有“立委”提到特别费制度化,订定特别条款,马英九指示政策会研究。

  黄玉振转述马英九说法表示,不要因为个人关系修法,反对此时有任何修改党章动作。

  他说,马英九认为北高市长选举是关键,希望现在全党投入北高市长辅选。尤其高雄市,应进行一场对民进党的不信任投票。

  马英九在结论时表示,感谢中常委关心支持,仗义直言,这个时候应团结一致,

国民党没有分裂本钱,全党表现出来团结气氛,他非常感谢。(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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