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失地农民权利与尊严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10:20 法制早报 | |||||||||
|
——浙江广东两宗农用地征用补偿纠纷评析 从去年11月份开始,台州市电业局下属椒江电力公司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加快了在建库村建设一座220KW栅浦 变电所(下称变电所)工程。为此,建库村的男女老少忧心如焚。 建库村村民在向上级部门呈递的一封《紧急检举信》上称,2005年11月21日,街道办
建库村村民们认为,根据台州市的整体建设规划要求,建库村早已被列入生态保护区,如今一旦土地被征用建设变电 所,必然会影响该村的招商引资工作,同时给村民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早在2002年,浙江省政府就发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即(浙政发[2002]27号文件 ),规定“在上报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前,市、县政府统一征地机构要深入细致地进行征地调查,充分听取被征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草签征地补偿协议,据实编报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和公告的征地方案及协议,必须严格执 行。未经上述程序,及任何单位、个人私自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协议的,一律无效”。 但是据建库村村民反映,椒江区政府在张贴的征地公告中,申明浙土字A[2005]10468号文件已批准征收 该村3.7668公顷(计近57亩)集体土地,时间为2006年2月5日。在此之前,建库村的村民们从未看见过与政府 草签过“征地补偿协议”,更没有享有政府部门向其征求意见的权利。 建库村村委会原代理主任徐从福说:“关于变电所征地补偿的事情。这是一件大事,我定不了。但是,那天一个街道 干部便上前抓住我握笔的手,在好似一个‘农转用指标’的文书上签了字。这时候,一个在我们村帮助工作的街道干部见我终 于签了字,竟然激动得跳了起来。在那一刹那,我感觉上当了,对不起村里的老百姓……” 这样一来,建库村农用地征地纠纷便陷入一个怪圈中:一方面,浙江省政府已于今年2月5日以正式文件形式审核同 意了变电站建设工程农用征地,涉及用地规模分别为3.7668公顷和0.49936公顷。应指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的手续是先审后批,即先有包括草签的《征地补偿协议》诸多报批手续,然后才会有正式的批件。另一方面,建库村的村民们 一致否定在上报征地审批材料中有真实《征地补偿协议》的存在。而没有村委会公章的一纸征地补偿协议,其效力可想而知。 无独有偶。广东省增城市新塘镇仙村区沙头村胜二社的村民,也同样遭遇到浙江省建库村村民的“待遇”。 原来,在广州市广园快速干线公路两边(地名为基围东)的面积为18亩土地上,广州市广园东加油站服务公司正在 加紧两座加油站的工程建设。村民们说,他们的土地已被增城市政府划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 让胜二社村民难以理解的是,直到加油站开工后,村民们才知道是村干部与增城市有关部门签订了农用地征地的有关 协议,至于怎么样办的手续又是谁批下来的,却一概不知。 后来,村民们才知道是本村的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何满与另外3名村干部一起在征地时必须上报的《征地补偿 协议》手续材料上签了字。这一下,村民们愤怒了,开始了历时一年多的“维权”行动。 今年5月11日,一部分村民赶到加油站工地阻止施工,结果与施工队发生冲突,据称有5名村民被打伤。今年6月 28日,增城市公安机关先后拘留了张世威等10位村民。目前,仍有6位村民以“寻衅滋事”被羁押,并已被起诉到法院。 胜二社的村民们反映说,他们被占用的农用地确实是在增城市政府划定的应予保护的基本农田区域内。如今,增城市 政府有关部门竟然将这些基本农田变成非农商业用地,直接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5条“基本农 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的规定。 在增城市国土资源局征地科,笔者向该科一位李姓负责人询问广源加油站建设工程征地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履行了有关 报批手续。这位负责人让人找出这块征用土地报批的有关原始文件材料,但从中却看不到有关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或表决情况,于是他表示让人再去查一查。 其实,这个民意材料是查不到的,因为它根本就不存在。 张何满说,他当时是两头为难,一是群众工作难做,没有村民同意把自己曾承包的土地划为加油站的建设用地;二是 政府部门的征地决定又不能不认真执行,于是只能由他们这些村干部来集体承担责任。他承认在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并没有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更没有形成2/3村民代表同意征地的决议一说。 其实,对征用土地报批的有关审前程序,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一直强调必须就征地补偿事宜预先与被占地农民协商并 落实好补偿款如数支付,否则就不能开工。让人疑惑的是,这种事先征求被占地村民意见的做法,很少为人使用,倒是每每“ 先斩后奏”,先征地再考虑如何补偿问题。结果,许多地方出现了征地风波。 谁都知道,钱有多少都会花尽的,唯有土地却是年复一年地养育着儿孙。“省下几分田,留得子孙耕”,当人们筹划 着一个个建设工程,当将目光一次次盯向农民的耕地时,我们能做到“以人为本”吗?我们是不是在伤农和害农呀! 更重要的是,如今两省的被占地村民们仍然在不停地表白,他们的知情权没有得到真正的满足,他们要求知道自己所 承包的土地是如何被征用的,补偿款又是如何被确定的。进而言之,这些行将失地的农民的权利与尊严以及合法权益是否得到 有效的保障,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因此,他们还在不停地四处奔波,要求有关部门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魏一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