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重特大责任事故地区行政领导实行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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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9日08: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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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8日讯 (记者黄尚斌 ) 在“11·9”全国消防日来临之际,省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是“六大原则”、“一个格局”和“一个目标”。 “六大原则”:一是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二是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三是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
《意见》要求,一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地区行政领导实行问责,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要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社会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步伐,重点解决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指挥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要完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四要稳步提升消防保障能力。五要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