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舰采购案美要求3.6亿美元军购预算先过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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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1日09:02 台海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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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1月1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针对三项军购争议问题,台湾“国防部”特别在31日举行记者会,海军司令部参谋长董翔龙表示,台湾目前采二阶段筹获方式办理潜舰采购,为执行可行性评估,美方要求“立院”通过第一阶段3.6亿美元军购款预算,否则本案将无法进行。 但这笔钱并非押金,也不须一次付清,更不会有“头过身就过”的疑虑。
董翔龙指出,之所以在第一阶段要支付美方3.6亿美元,是因为美方表示,为吸引欧洲船厂参与投标意愿所提需求。 美方也认为,台湾政府应同意匡列此一预算数,以展现采购潜舰之决心与承诺,同时欧洲厂商参与竞标后,未来可大幅降低价格。 董翔龙表示,这笔约新台币117亿元的经费并非押金或保证金,仅先支付招标作业所需,确定“构型”及“价款”,待开标作业完成後,再视後续执行期程及实际支用额度付款,如台湾无法接受开标结果,或认为金额过高,即有权终止本案,不必全部付完。(千寻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