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六审“合理补偿”标准有明确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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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7日10:04 人民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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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赵颖报道:物权法草案“六审”稿对“合理补偿”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并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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