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黑老大”唐文一审获刑20年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4日07: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王征 通讯员陈峰报道:20日下午,黄冈市黄州区涉黑团伙案一审结束,法官当庭作出宣判:涉黑团伙头目唐文获刑20年,其他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34岁的唐文曾因犯流氓罪、私藏枪支罪入狱,还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释放后,他与唐金林等人建立和发展了由11名成员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黄州欺行霸市、为
庭审中,黄州区法院以唐文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故意伤害罪;犯强迫交易罪;犯非法买卖枪支罪;犯非法拘禁罪;犯敲诈勒索罪;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窝藏赃物罪。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 法院还分别以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项罪名,判处唐金林等10名团伙成员2年6个月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另外,判处唐文、项红光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熊某各项损失16万余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