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青春补偿费不成报案称被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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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1日02:46 海峡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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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郭光仪 通讯员 王超 本报讯 “我的外甥女被她的同事强奸了。”前日,莆田城厢凤凰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林某的报案。林某说,她今年22岁的外甥女陈某被同厂的王某给强奸了。派出所立即出警将王某带回派出所审查。可是审查结果却让民警们哭笑不得。
审查中细心的民警发现,在回答民警的提问时,林某说什么陈某也跟着说什么,仿佛林某才是受害者,陈某则是一个证人。民警们不禁产生了怀疑,最后,林某、陈某终于承认报了假案。 原来陈某与王某是一对恋人,10月6日晚,陈某与王某偷尝了禁果。后来陈某与她阿姨林某聊天,把自己和王某偷尝禁果的事说了。林某就怂恿陈某向王某索要5万元作为青春补偿费,以保证王某以后不会食言。但由于王某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林某和陈某一怒之下便来到派出所报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