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梁河县两副县长贿选上台 百名人大代表涉案(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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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4日04:25 国际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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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两贿选副县长被判刑 新一届政府3名副县长中有两人涉案,贿选代价仅为几包香烟
本报讯 尹黎明、翟东旭经过贿选当上副县长后不久,一纸检举信送到德宏州纪委,检举翟东旭在选举中有不正当行为。 德宏州纪委将检举材料转到德宏州人民检察院,州检察院立即组织办案人员调查。在调查翟东旭的过程中,根据群众的反映,办案人员也注意上了尹黎明,2003年11月19日主动到检察机关交待了贿赂罪行。 2004年4月15日,翟东旭被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同年12月6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尹黎明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其有自首情节,对其从宽处理,他因破坏选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005年5月23日,德宏州委批准开除尹黎明党籍。 新一届政府3名副县长中有两人被判刑,这让梁河人目瞪口呆。 尹黎明、翟东旭因贿选落马,对梁河无异于一次地震,梁河县153名人大代表中,竟有73名接受了尹黎明的贿赂,30余名接受了翟东旭的贿赂,百名人大代表卷入案件。 贿选价格之低,也让人瞠目结舌。尹黎明贿赂73名人大代表,总花费约2.5万元,一些人大代表仅仅为了几包香烟,少量化肥或农膜,或者几十元钱,就将选票出卖,而翟东旭,仅仅花了5000元,就买到了副县长的宝座。(云南信息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