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社保基金违规投资运营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3日19:30 深圳晚报 | |||||||||
|
据新华网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把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严肃基金纪律的意见》转发给各级劳动保障部门。 该意见称,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
该意见指出,禁止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投资运营。要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 该意见要求规范企业年金管理和基金投资运营,不得再投向禁止的领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