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利益膨胀 威胁社会公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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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06: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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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 众多境外与涉外利益集团,通过各大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对我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巨大影响 ■ 有些垄断企业在政界、学界、传媒界网罗代言人,影响甚至操纵话语权,抵制《
■ 众多行业的一些民营企业家通过显形与合法途径,私下聘请相关专家学者担任独立董事,为其摇旗呐喊 ■ 部门利益使一些改革严重偏离社会公正方向,威胁社会稳定与和谐 《瞭望》新闻周刊近日发表题为《警惕部门利益膨胀》的文章说,近年来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增大了国家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文章认为,利益集团施加影响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 部门利益膨胀的影响 文章说,随着市场化的发展,中国的各种“利益集团”迅速产生和发展起来,对政府的决策以及政策的执行施加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众多境外与涉外利益集团,如各国在华商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务部下属的行业协会),通过母国政府或政治游说,或收买、利用高干子女、亲属,或聘请一些部门领导与职员做咨询师(拿咨询费),或将相关课题并配以丰厚的课题经费,给予各大部委研究机构与学者等途径,对我相关部门决策与立法施加巨大影响。造成我国大量政经信息外泄、经济高度对外依赖、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受损,这也是外企长期保持“超国民待遇”不变、内外企税率未能统等一系列问题的症结所在。 二是金融(四大银行、一大保险)、能源(电力、石油)、邮电(邮政、电信)、运输(铁路、民航)、基础建设等领域的国有垄断企业,长期依托行政垄断,拥有强大的博弈能力。为维护龙头地位、持续获得垄断利润,有些垄断企业在政界、学界、传媒界网罗代言人,影响甚至操纵话语权,为其垄断地位辩护,极力排斥行业竞争与民营经济介入,抵制《反垄断法》等于己不利的法律政策出台。 三是众多行业的一些民营企业家通过显形与合法途径,争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利用人大与政协这两大政治舞台,来声张、谋取其利益;或私下聘请相关专家学者担任独立董事,为其摇旗呐喊(即所谓“黑嘴”);或通过行贿等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直接影响行政决策。自中央推行宏观调控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的政策出台后,有的房地产开发商迅即与一些专家学者、房地产研究机构、部分媒体、甚至官员联手,强占行业话语制高点,并形成一个行业性的“话语链”,以对抗宏观调控。 部门利益膨胀的特征 一是部门利益最大化 一些部门从“部门利益最大化”出发,努力巩固、争取有利职权(如审批、收费、处罚等),冷淡无利或少利职权,规避相应义务。 二是部门利益法定化 由于立法机构本身的因素,导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多由政府部门起草。近20年来,在人大通过的法律中,由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提交的法律提案占总量的75%~85%。有些政府部门利用政策资源优势,在制定有关法律草案时,千方百计为部门争权力、争利益,借法律来巩固部门利益,获取法律执行权,进而获得相应的机构设置权和财权。 三是部门利益国家化 在现行体制下,有些政府部门在制定决策过程中,为积极巩固、谋取本部门利益,将部门意志(其实往往是部门领导或小团体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或将国家意志歪曲为部门意志,以部门利益取代国家利益,借维护国家利益之名,强化行业管理之由,行谋取部门利益之实,使部门利益出现比较严重的国家化倾向。 四是部门利益国际化 随着开放日渐扩大,有的中央机构打着“与国际接轨”的旗号,挟洋以自重,巩固、谋取部门利益;有的中央机构的部门利益与境外集团商业利益的交织正日趋紧密,在一些重大涉外政策上,有时甚至不顾国家、民族利益,成为境外利益集团的代言人。 部门利益膨胀的缘由 立法体制不规范 一方面,我国立法机构存在缺陷,人大在立法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尚待确立,人大代表不是职业化,相关专家比例低,不能或难以自主立法,只能委托行政职能部门代为起草。另一方面,对行政部门制订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有时监督不力。国务院有关法制机构在相关人员数量与素质上难以保证。 财政制度不健全 至今,我国尚未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公共财政”制度。西方国家很早就实行“零基预算”,每年在制定预算时,皆从零开始,重新编制。如今一些国家采用更为先进科学的“绩效预算”。我国名义上引进“零基预算”,实质仍按“基数预算”运作,即确保上年预算基数,并逐年上升。因此,有关财政政策可以说是建立在对既得利益的确认上,导致财政开支刚性,部门机构超编超支。 部门利益膨胀的危害 降低行政效率,助长行政腐败 部门利益膨胀不仅降低行政效率,而且助长行政腐败。一些能维护、增进国家利益的重大决策(如《反垄断法》、燃油税、内外企统一税率、数字电视标准等)迟迟未形成共识而难以出台,而一些对国家利益有消极影响的重大决策(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行业垄断、外企“超国民待遇”以及很大一部分出口退税等)迟迟难以取消或调整。 增加经济运行成本 部门利益膨胀使得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隐形超编”(从外部“借调”)普遍,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开支50%以上用于“养人”(发达国家一般在20%左右)。能源、电信、铁路等行业,借助垄断,维持垄断高价,获得垄断利润,造成财富分配扭曲和资源配置恶化,“煤电油运”全面紧张与行业垄断存在紧密关联。 增大国家经济风险 外企长期享受“超国民待遇”未能适时调整。由于行政力量保护,垄断企业内部治理普遍存在严重缺陷,隐含着重大经济风险,“中航油”、“中棉储”以及国有银行大案要案不断等,就是集中体现。 增大国家政治风险 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本应代表人民利益,一些部门决策往往反映的是强势集团的利益,社会大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利益被严重忽视。因为部门利益,政府袒护地产开发商,被拆迁户利益得不到保障,“抗法”与“上访”不断;火车票每年到点调价,而且总在普遍反对声中“听证成功”,引发大众不满;工商、质检等肆意收费,导致创业艰、就业难等。部门利益使一些改革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严重偏离社会公正方向,威胁社会稳定与和谐。 (瞭望新闻周刊) (文/江涌,作者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