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出台民警可自选刀具枪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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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30日01:56 重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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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社29日电公安部近日正式颁布《公安单警装备配备标准》,并印发至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和每个公安派出所,规定了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民警个人的基本装备配备。 配备项目主要包括警服、警棍、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用制式刀具、警用水壶、急救包、多功能腰带、防割手套等必配项目和枪支、对讲机、警务通、防刺服和警用装备包等选配项目共15种。
按不同的工作需求,配备项目分为“必配”和“选配”两种类型,“必配”是指公安单警完成基本工作任务所必须配备的装备,“选配”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选择配备的装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