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通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手续调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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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0:56 龙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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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报道】近日,建委收费处发布有关《通知》,调整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缴费手续。 据悉,调整后的内容为:收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筑面积以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建设单位到收费处报建项目除提供原有材料外,须新增建设工程规划核准信息一览表,再凭收费处缴费凭证到市规划局窗口领取规划许可证。河西、仙林地区也均按照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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