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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人大原副主任陈兆丰被判无期 没收全部财产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0:1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合肥电18日,淮南市中院依法对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兆丰宣判了省高院的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6月,淮南市中院对陈兆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做出判决:被告人陈兆丰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陈兆丰犯罪所得人民币828.970548万元、美元0.6996万元、港币1.677万元,上缴国库。陈兆丰,男,1949年11月21日出生,汉
族,大学文化,原系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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