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甸原区委书记被诉 因顶包事件牵出腐败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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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5:32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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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肖灵) 驾车违章撞死了人,却让司机来顶包,纪检机关着手调查,却发现重大经济问题。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原区委书记王明先(正厅级)因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交通肇事三宗罪,近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3年11月13日晚,王明先驾车返回蔡甸区委,在距机关大门50米处撞倒两名行人,其中一人不治身亡。当民警赶到现场时,王当场未承认肇事,只是电话叫来区委办公室主任
王明先先后任武汉市建材工业公司总经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兼管委会副主任、武汉市蔡甸区区委书记。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5年期间,王明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8次收受贿赂88万余元人民币及价值23万余元的住房、手机、西服等物品。另经查,王明先还在任武汉市建材工业公司总经理期间,先后3次将本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公款74万元挪用供其恋人廖某用于经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