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推出案件主办责任制 百姓可随时问案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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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1日13:39 法制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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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盈)为改变过去老百姓报案后不知找谁负责的尴尬局面,北京警方出台“案件主办责任制”——市民报案后,派出所指定主办民警负责到底,和案件有关的所有问题报案人均可向主办民警咨询。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推行“案件主办责任制”前,老百姓到派出所报案经常面临不知道找谁的困境——报案时负责接待的是一个人,过两天想问问进展又换了另一个民警。一名派出所所长
今年5月开始,市公安局在各基层派出所推行“案件主办责任制”,规定各一线单位选出一批精兵强将作为主办民警,报案人有任何问题只需联系主办民警即可。 据悉,目前全局主办民警共有4000余人,占到了派出所警力的三分之一,而每个派出所主办民警的数量可能根据实际警情而有所调整。 “询问案情找主办民警,对民警办案不满可以直接向主管领导投诉。”三里屯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据介绍,在三里屯报案,事主第一时间就能领到一张“受案公示单”,上面清楚地登记着负责该案的主办民警、协办民警甚至监督领导的姓名、电话和警号。而这种一一对应、接受公开监督的警务模式正在北京400多个派出所兴起。 除了公布主办民警的联系方式,一些派出所还准备利用辖区论坛等方式推广“案件主办制”,告诉老百姓报案时有权知道管自己这件事的人是谁。例如来广营派出所准备给所里20多名主办民警制作专用徽章,增强其责任感。 警方表示,如果主办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发生严重过错,其将被取消主办民警资格。主办民警办理的每起案件均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表现优异者将被纳入市公安局人才管理库,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 另外,市公安局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主办民警等级考评制度的逐步完善,将有可能在全市试行“市民挑选主办民警”的报案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