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管局公布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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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8:02 天津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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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杨毅王栋高树起记者刘平)日前,市交管局向社会公布非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表现及处罚标准。 据了解,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交通违法主要表现为:其他交通参与者均停车等候,众目睽睽之下公然闯信号;多相位路口,直行信号为绿灯时左转弯,左转信号为绿灯时直行;红灯刚刚亮起时或绿灯即将亮起时,个别故意抢信号通行;交警及交通协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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