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公司规定新员工怀孕须流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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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1:55 重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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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商贸公司规定:女员工入职前必须做孕检;如怀孕的话则可流产后来上班。才刚刚进公司一天的高颖(化名)4日愤然辞职了。因为公司要求新进的女员工做专门的孕检,她实在无法接受。 高颖是昆明某大学刚毕业的女学生,日前到昆明嘉百利商贸有限公司应聘,顺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4日,高颖来到公司刚办完交接手续,公司人事部经理就说,公司有规定,
高拒绝做这样的检查。没想到人事部经理却说,你不做孕检是不是怀孕了,如果是,可以流产后再来上班,否则,不孕检就不许上班。对此,嘉百利商贸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叶斌说,如果新进的女员工身怀六甲,她们就不能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这将影响整个公司的发展。据生活新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