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公布城考结果 近半数城市空气污染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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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00:48 国际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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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4日电:国家环保总局4日公布2005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同时发布《2005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城考”情况:六城市工作较差
对全国509个城市的考核结果显示,全国城市环境质量优于二级的城市比例增加了12.6个百分点,劣于三级的城市比例减少了9.9个百分点,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比上年提高了0.95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管理与综合整治总体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成都、富阳、宝鸡、桂林、胶南、莱西、日照、蓬莱、潍坊等9个城市获得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但内蒙乌海、云南昭通、广西河池、甘肃陇南、江西萍乡、陕西商洛等6城市有5项以上“城考”指标在全国地级城市中排名居后,被列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较差的城市。 《年度报告》:城市环境问题仍相当突出 《年度报告》显示,在城市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受到了多数城市政府的重视,环保投入进一步增加,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城市综合防治污染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全国城市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总体上有所改善,一些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全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比上年提高了3.70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比上年提高了3.21百分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大于60%的城市数比上年提高了11.4个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的城市数比上年减少了16个;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比上年提高了2.36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的城市数比上年提高了3.34个百分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的城市比上年减少了30个;山东、江苏等省的城市基本消除了污水处理率为0和垃圾处理率为0的现象。 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