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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三部地方法律条例今起施行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7:12 宁夏日报

  从今天起,宁夏《非物质文化保护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厂务公开条例》正式施行。这三部地方法律条例将为今后宁夏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依据。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堪忧。去年8月,宁夏决定全面实施《宁夏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同时开始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条例》规定,损毁
或侵占国有或他人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资料、实物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形式、对象、范围和实施情况作了详细规定。为加强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保障职工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宁夏制订了《厂务公开条例》。《条例》规定,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应当公开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罚与福利情况,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缴纳的情况以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和管理情况,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和控告。(记者 高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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