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规定擅自发布气象警报最高罚3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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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9日03:45 现代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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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省因雷电造成的死亡人数有37人。”气象灾害猛于虎,为了更好防灾减灾,从9月1日起,江苏省首部气象法规———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将正式施行。昨天,江苏省气象局局长卞光辉详细解读了法规。 擅自发布气象警报,最高罚3万
特大灾害停工停课 【条例】:气象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因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组织抵御重、特大气象灾害时,应当根据灾害危害程度采取停工、停业、停课、交通管制等必要的紧急措施,动员社会力量抵御重、特大气象灾害,避免和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解读】:江苏是一个气象灾害多发省份,影响比较严重的有台风、暴雨、干旱,包括强对流天气,比如龙卷冰雹。据统计,江苏大概有11种自然灾害。所有自然灾害当中,气象灾害所占的比例是最高的,占大概70%。台风的发生率,每年影响江苏的台风大概有2到3次。冰雹天气主要发生在该省的苏北地区,特别像高邮、宝应、洪泽、海安、启东是灾害性天气的多发地段。龙卷风,江苏几乎每年都有发生。 个人不准擅发警报 【条例】:《条例》对公众气象预报及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作出统一规定,公众预报和灾害性天气气候警报,依法由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个人或单位违法擅自确定并公布灾害性天气气候性质、等级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解读】:目前,全省气象预报和警报的发布有点乱,例如南京,曾出现过一天“流传”多个气象版本的情况,让市民无所适从。专家说,如没有特殊天气,气象台在固定时段内对公众只发布一个气象预报,然后会依据时间的变化而修改,多个气象版本的存在主要是因为一些媒体、组织或者个人,或擅自发布气象信息,或转抄“旧闻”,或拼凑气象信息造成的。 大工程得先“问”天 【条例】: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对气象灾害风险作出评估。 【解读】:现在许多重大建筑和气象有着密切的关系,例如横跨长江的桥梁,如果风速每增加1米/秒,那么工程就必须多拿出1000万来抗风,否则一旦出现灾害性天气,大桥梁容易出现危险。再如城市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高楼之间的“狭管”效应容易“放大”风力,给大楼的安全构成直接威胁。这个时候,气象部门的技术手段就相当重要,可以提前给工程提出参考意见。今后气象台还将有可能主动介入一些小区建设,例如,气象部门可以发挥手中资源,提前算出小区可以“得到”多少阳光,继而在规划论证时,给出一个小区的合理间距,让市民住得舒心。 人工增雨向社会公告 【条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之前,比如人工降雨、消雾、消雹等,应当向社会公告。 【解读】: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从常规的增雨抗旱、消雹,现已发展到消雾、防霜、城市降温节能、消除严重空气污染等领域,已经成为防御干旱、冰雹、雾害、节约能源的有效手段。但由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需要使用飞机、高炮、火箭发射装置等设备,因此实施人工增雨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之前,不仅需要统一协调,而且必须事先向社会公告。 快报记者 刘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