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上调至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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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4日09:26 中国徐州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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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企业下岗职工每人每月由180元上调至200元 中国徐州网-都市晨报讯 (记者 樊海涛 通讯员 张龙浩)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做好企业现有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我市决定对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即从每月180元调整到200元。
据介绍,这次调整日期从2006年4月1日起,市区(含贾汪区)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月180元调整到200元。今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按照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元的办法同步调整,不再每年发文另行通知。企业下岗基本生活费标准高于本通知标准的,仍然按照企业标准执行。另外,六县(市)可以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