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乘客坐副驾未系安全带被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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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3日01:51 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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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称不知有此规定 本报讯(记者钱卫华)昨天上午,途经天安门广场的近40名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因为未系安全带被处以20元罚款。在处罚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大多数副驾上的乘客都不知道有此规定。
昨天上午9点,记者跟随东城交通支队帅府园队交警来到广场东侧路北口,不到10分钟交警连续拦下9辆车查副驾系安全带的情况。“我不开车,不系安全带也算违法?”一辆车上的副驾乘客疑惑地问民警。民警向他解释副驾乘客要系安全带后,对他处以20元罚款。记者注意到,大多数乘客表示并不知道坐在副驾上需要系上安全带,对罚款持怀疑态度。 9点半左右,一辆后座上满满挤着4个孩子的出租车被民警拦下,只见坐在副驾上的老年妇女怀中还抱着一个大约只有2岁的小孩。“你们这样太危险了,不但超载,而且万一出事,坐在前面的孩子最危险。”民警提醒老人后,表示应对他们的违法行为罚款20元。老人了解到自己违法后,当场交了罚款。 记者了解到,在近1个小时的检查中,民警共纠正40多个副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占所检查车辆的95%。 帅府园交通队二警区副警长李亚告诫市民说,司机在紧急情况下踩刹车时,不可能告诉副驾上的乘客注意,因此不系安全带的副驾乘客十分危险,容易突然撞到前挡风玻璃,或被甩到车外。 据悉,近两年多起交通事故中,副驾乘客的死亡都与不系安全带有关。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去年发生在京承高速路上的红色法拉利事故,未系安全带是造成副驾上乘车人死亡的一大原因。 ■法规链接 《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办法第83条规定,乘车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可被处以20元的罚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