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东明确规定重要水情30分钟内上报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9日16:12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8月19日电 (记者 王汝堂、刘宝森)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完善防汛抗旱应急机制,明确规定重要水情要在30分钟内上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并特别强调,有关部门要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

  《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针对的是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污染事故、
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山东省在应急预案中规定,当河湖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上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应急预案特别强调,由民政部门负责对受灾群众提供生活救助。要求民政部门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完)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