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与环保总局签订减排二氧化硫责任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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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2日17:43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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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春8月12日电 (胡占山)国家环保总局与吉林省政府日前签订责任书,要求吉林省政府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和水体污染物排放量。 目前,全国已有几个省(区)和国家环保总局签订了责任书,这表明今后环保指标将成为国家考核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 《吉林省2005年环境状况公报》披露,吉林省2005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达38.23万吨。 吉林省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所签责任书的目标是,到2010年,吉林省二氧化硫排放量须控制在36.4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成为控制重点,通化二道江两个发电机组被要求必须在今年底前完成脱硫装置安装,被列入国家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的小电厂也必须按规定期限关闭。去年吉林省排放的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40.68万吨,此次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目标是到2010年将这个指标控制在36.5万吨之内。(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