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当街宰杀梅花鹿 不妥!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9:17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毕继红) “你们快来看看,那只梅花鹿就要被杀了,它不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吗?”昨日下午,长春市民王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她在二道区八里堡的太有农贸市场门口看到有人要杀一只梅花鹿。

  记者找到该农贸市场时,小鹿已经被杀死剥皮,就摆在路边出售。鹿肉被摆在摊上,很多人走过都会打听,但一听是鹿,几乎没有人买。“这是我自己家养的,都4岁了,是一
只雌鹿。”守在鹿肉旁的妇女告诉记者,“雄鹿可以产茸,雌鹿可以产子,这只鹿不产子,养着也没有用,就杀了卖。要不谁舍得啊,一只鹿价值几千元呢。”她说,这只鹿只能剥出约25公斤肉,只能卖出600多元。

  据附近市民讲,小鹿是在记者赶到前约半小时被杀死的,“就在这大街上杀的,原来绑着的,后来直接砍下头就剥皮,我们都不大敢看。”一位大娘说,他们都觉得有点残忍,有一个小孩还被吓哭了。

  “人工饲养的梅花鹿可以进入市场。”省野生动物救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解释,2004年林业部开出了一个“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其中包括梅花鹿、非洲鸵鸟、野猪、海狸鼠、水貂、狐狸、狍子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只要经过人工繁殖驯养并经

卫生部门鉴定许可后,就可以人工饲养,合法进入市场。

  长春市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处工作人员说,虽然我省养殖的梅花鹿暂时没有任何疫情,且这只是个案,他们不会查处,但这样当街杀卖仍然违规,如果这种宰杀呈现出长期性且量化,请市民及时举报,他们将予以处理。看来,直接在路边宰杀出售还是有些不妥。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