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住酒店坠亡 获赔近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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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1日04:0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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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少年酒店坠楼身亡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由川音公司和爱乐酒店支付入住爱乐酒店后坠楼身亡的房客许明(化名)赔偿费用58909.9元的判决。据悉,此前许明的父母诉至法院,向川音公司、爱乐酒店索赔50余万元。 胡眉岩 成民桓 见习记者 夏佳
又讯 昨日上午,青羊法院对一起储蓄存款“失踪”案宣判,法庭判决银行支付郭先生被人以电话转账方式划走的存款31840元及利息。赵杨 本报记者 李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