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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规定办公室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度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0:28 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8月9日专电 (记者胡苏) “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空调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日前,福建省厦门市出台文件,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规范办公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实现节能、节水、节材。

  这份由厦门市发改委等4部门出台的《关于加强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节约资源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工作时间提倡
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减少空调、电脑、复印机等耗能设备的待机能耗,下班或离开时间较长时应将电脑关闭;根据需要开启照明灯,养成人走关灯的良好习惯。

  同时还提倡推行无纸化办公;大力推广节水型卫生器具(设备),加强用水设备器具的日常维护,防止跑冒滴漏;鼓励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符合水质要求的再生水,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提高水的利用率;开展废旧电脑及各种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推广使用再生纸,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办公垃圾应分类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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