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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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15:1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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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打完官司可问法官“为什么” 本报讯记者傅汉荣、通讯员高亮报道:“为什么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我提供的证据法院为何不予采信?”……一些当事人在接到判决时经常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今后这样的疑问将在广东法院得到明确答复。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广东三级法院正着手推行法官“判后答疑”制度。当事人在裁判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如对裁判提出疑问,由原承办法官对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解释,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说明裁判的理由和依据,从而使当事人明白法理和情理,服判息诉。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