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副院长开庭审理死刑二审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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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8日07:1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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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高院 见习记者 夏佳)昨日上午9时,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邓修明副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巫桂忠等人被控故意杀人死刑一案。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的从7月1日起死刑二审案件全面实施开庭以来,四川省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一件死刑二审案件。 ·案件回放· 杀人抛尸 4人一审死刑
本案被告人赵关华和被害人马富强同为西昌市盐源县煤矿的股东,被告人巫桂忠欲在盐源县投资开矿遭马富强反对,赵关华因经济利益与马富强也有矛盾,两人遂共谋找人杀害马富强。随后,两人先后指使张琪、巫祥中具体经办此事,后巫祥中又找到王永德,王永德又邀约了张福彬、黄建彬参加。2004年8月3日,经预谋分工,张琪以谈生意为由骗马富强至成都,当晚,张琪、王永德、巫祥中、张福彬、黄建彬将马富强和随行的何正银杀死,并将尸体运至龙泉驿大面镇事先租好的一处房屋,埋入院内枯井。2004年9月10日,公安机关将巫桂忠等7人抓获归案。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原判认定巫桂忠等7人均犯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赵关华、巫桂忠、张琪、王永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张福彬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黄建彬、巫祥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就此提出了上诉。 ·庭审现场· 庭审结果择日宣判 昨日上午,省高院副院长邓修明亲审此案,担任这起故意杀人案二审的合议庭审判长。法庭内座无虚席,除了当事人亲友,省人大代表和政法委领导及一些法官也前来观摩庭审。在法庭质证阶段,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和审判长对7名被告分别进行了讯问。原告的辩护人和指定辩护人也就原审被告的上诉理由表达了辩护意见。休庭时,邓修明副院长告诉记者,由于过去的上诉案件多是书面审理,虽然效率较高,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公开审判则更利于证据的展示和被告人意见的充分表达。此次公开审判是省高院认真落实死刑二审案开庭的第一案,标志着四川死刑二审开庭审理全面就绪。据悉,为了此次开庭审理的顺利进行,省高院特别从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选拔了一部分法官,对他们进行了法律知识、庭审技巧和死刑特殊程序等方面的培训。 庭审从昨日上午9时一直持续到下午,结果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