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杀害堂侄 刑警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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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5:06 华商网-华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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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渭南讯(记者郝建国)震惊全国的潼关县“刑警叔叔绑架堂侄”案尘埃落定。昨日上午,包括绑架案元凶、人质的堂叔孙高红在内的3名案犯均被执行死刑。 绑架案元凶是“刑警叔叔” 2005年12月28日清晨,潼关县一名6岁男童翔翔(化名)在母亲的陪同下去上学,突
案发后,渭南市公安局协同潼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迅速侦破了此案,但翔翔已被杀害。很快,一名叫杨永强的犯罪嫌疑人落网。杨永强归案后交代出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孙高红、朱红生,但杨永强的交代让所有办案人员感到十分震惊———绑架案的元凶孙高红与被杀害的人质翔翔是堂叔侄关系(孙高红与翔翔的父亲系同一个爷爷),且其被捕前身份是潼关县公安局职工、“挂职刑警”。 正是这名有着10年警龄的刑警勾结自己昔日两个战友,制造了这起绑架案。 杀害人质3绑匪伏法 2006年2月21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法庭庭审查明,2005年7至8月间,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共同预谋绑架孙高红的堂侄翔翔,以向其家人勒索钱财。此后,孙高红给杨永强、朱红生指认了准备绑架的目标翔翔。杨永强、朱红生在翔翔居住地及学校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踩点后,摸清了翔翔的生活规律。 翔翔被绑匪劫走后,孙高红利用自己刑警和受害人亲属的双重身份,一边给杨永强、朱红生透露警方侦查信息,一边又假惺惺地给翔翔的父母“支招”,以误导他们。 2005年12月29日,获悉警方侦查力度加大,孙高红与杨永强、朱红生商议后,决定杀死翔翔,将其尸体埋在事先挖好的土坑内。 根据以上犯罪事实,合议庭当庭以绑架罪分别判处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3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6月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昨日上午,孙高红、杨永强、朱红生3名罪犯在渭南被执行枪决。 利欲熏心不顾同根血脉 据翔翔的一位亲人讲,翔翔在家里是两代单传,他的被害给整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翔翔的妈妈、爷爷、奶奶一想到翔翔被人活生生抢走的一幕,都痛不欲生。 昨日下午,潼关县公安局一位民警在接受采访时说:本案3名罪犯均系军人出身,退伍后又都安排了相对优越的工作,但他们利欲熏心,在金钱的诱惑下铤而走险,害了一条幼小的生命,最终自己也走上了不归路,这样的反面教材足以警示世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