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商场旅馆3年必作安全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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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5日02:23 重庆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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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罗强)昨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住用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称,对于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影剧院、医院、旅馆、商场、娱乐场所、餐饮场所、文物保护建筑,连续3年未作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住用安全管理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管房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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