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根电雷管 两农民敲诈10万 | |||||||||
|---|---|---|---|---|---|---|---|---|---|
|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05:43 重庆时报 | |||||||||
|
本报讯(记者于洋通讯员丁全平)两农民在一煤矿捡到一根电雷管后,以此敲诈该矿矿长,要求以10万元私了。日前,北碚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六个月,并分别宣告缓刑两年和一年六个月。 今年1月上旬的一天,胡某在北碚一煤矿溜达时,无意中捡到一根电雷管,于是便邀约老乡李某多次打电话并发短信给该矿矿长,谎称在煤矿捡到5根雷管和1包炸药,以向派出
| |||||||||

